根据《岳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截止到2025年10月31日,周敏、郑辉等21户住房困难家庭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公租房申请系统提交了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经街道办事处、乡镇等相关单位初审,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复审,上述申请家庭基本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11月3日起至2025年11月9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我们将严格核实处理。
特此公示。
举报电话:0730-5203308(工作日9:00-17:00)
电子邮箱:54250622@qq.com或提交至汨罗市人民路住房保障服务中心106室(需实名并附证据)
注意事项:1.我局收到反馈后,将组织有关单位逐一进行核实,对有异议的申请家庭重新核定,异议成立的,将取消其实物配租对象资格;2.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核实后异议不成立的,将依规纳入住房保障对象轮候并进行实物配租;3.轮候排名根据申请时间确定;4.申请人需确保联系方式畅通,若因联系不上导致的选房失败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