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岳阳市交通主管部门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含道路、公路水路路政、城乡客运、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等)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参与编制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划;拟定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公路水路路政、道路运政、城乡客运、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等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能。
(3)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指挥、协调;依法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定程序、标准、规定;协调或配合上级对重大复杂交通运输违法案件、跨线(市、区)交通运输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对全市境内的公路水路路政、道路运政、城乡客运、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等违法案件查处;依法查处上级交办、相关部门移交及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案件。
(4)负责对下放或委托给各镇办理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指导、协调、监督。
(5)负责依法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违规经营行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联合整治非法营运,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6)组织或参与跨行业、跨地区联合执法行动。
(7)参与交通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做好道路运输、城乡客运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8)参与全市节假日运输、重大物资运输、抢险救灾、交通战备等应急运输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联合运输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单位隶属于交通运输局,为财政二级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部门预算单独预算。本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人事财务室、行政处罚信息中心等机构,设置城区、桃林、长乐、白水、弼时、水上、新市、交通安全质量执法8个中队。核定编制90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4名,中队长8名。执法用车编制数12辆,实有执法车14辆。
(二)决算单位构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为交通运输局二级机构,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为本级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本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拨款,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汨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2023年度收支总决算1129.6万元,比2022决算减少52.92万元,减少4.68%,主要原因是专项减少100万元,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12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9.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2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2.92万元,下降4.68%,主要是因为由编制人员90名实际在编人员减少到88名在编人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52.92万元,下降4.68%,主要是因为由编制人员90名实际在编人员减少到88名在编人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8万元,占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53万元,占8.72%;卫生健康支出48.18万元,占4.27%;交通运输支出912万元,占80.74%%;住房保障支出68.01万元,占6.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7.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88万元,支出决算为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9.55万元,支出决算为9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7%。主要是因为由编制人员90名实际在编人员减少到88名在编人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7万元,支出决算为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9%。主要是因为由编制人员90名实际在编人员减少到88名在编人员。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7.57万元,支出决算为4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8%%。主要是因为由编制人员90名实际在编人员减少到88名在编人员。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25.24万元,支出决算为78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3%。主要是因为由编制人员90名实际在编人员减少到88名在编人员。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2.97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8%。主要是因为由编制人员90名实际在编人员减少到88名在编人员。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7.16万元,支出决算为6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6%。年初预算为102.97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8%。主要是因为由编制人员90名实际在编人员减少到88名在编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9.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4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0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5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7.76万元,支出决算为43.21万元,完成预算的114.43%,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6万元,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的85.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39万元,减少47.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41.69万元,完成预算的115.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法用车编制数12辆,实际执法执法车14辆,部分车辆陈旧,已到报废期,让还在使用,本单位认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1万元,占3.4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7万元,占96.5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0个、来宾145人次,主要是各县市来我大队学习单位整合改革敬仰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汨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7万元,主要是车辆维护维修费、燃油费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认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九、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万元,用于召开交通会议,人数90人,内容为交通运输执法会议,党建会议;开支培训费1.35万元,用于开展交通安全学习培训,人数80人,内容为交通运输执法学习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万元,占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的33.7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66.2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一、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认真总结归纳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汨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汨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汨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汨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对“打击非法营运专项”“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治超专项经费”等3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细化,指标完善,绩效目标得到较好的实现。
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为零。2023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打击非法营运专项”“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等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我部门决算中项目全年无预算。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人口结构老龄化严重。聘用人员负担重。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大对我单位财政经费支持,解决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和单位承担养老保险部分的支出。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到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3、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项目绩效评价分。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部门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整体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人口结构老龄化严重。聘用人员负担重。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大对我单位财政经费支持,解决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和单位承担养老保险部分的支出。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到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3、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