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湖南省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26〕37号)精神要求,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着力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推进汨罗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拟决定面向全市遴选一批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环节:
1、水稻代烘干
2、中晚稻深翻压茬
二、区域范围
全市15个乡镇。
三、支持对象
择优选择为农业生产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具备条件的主体。
四、服务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经县级以上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有营业执照,能够接受农业农村(农经、农机)、供销部门的监管,并且有2年以上从事相关社会化服务经验;以供销主体申报的,必须获得供销部门授权编码认证。
2.水稻代烘干供销服务主体由供销社占比50%,实缴10%以上的优先支持;其他服务主体拥有谷物烘干机械日烘干能力达120吨(含)以上,从事烘干社会化服务工作2年以上。因早稻已完成烘干,各主体须据实填写明细及提供佐证材料,针对于中晚稻烘干未开始须在烘干设备上安装作业监控设备。
3.能满足所申报的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等,能保证作业量任务的服务需要。
4.提供优质的服务质量,有服务协议,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5.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6.无重大违法违规、安全生产事故和不良信誉记录。
五、遴选方式
1.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汨罗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提交报名申请表。
2.现场考评。由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农机事务中心)、市供销社、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到服务组织所在场所进行现场考察评估,提出考评意见,纳入评估内容。
3.评审。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供销社组织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专班人员对经自主申报、基本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进行评审,择优选择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
六、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9月10日下午6时
七、报名地点:汨罗市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30-5172271
附表一
|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报名申请表 服务组织(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
|
服务组织名称 |
|||
|
地 址 |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
服务区域及规模 |
|||
|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
|||
|
乡镇(办事处) 审查意见 |
|||
|
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审批意见 |
|||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市、乡镇(办事处)、申请主体各一份。内容须电脑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