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实际行动加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我市旅游行业文明程度,加快推进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民众外出旅游方面的行为,不断增强文明意识,根据省、市、区文明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为指导,坚持“政府引领、企业参与、典型示范、社会监督”的总体思路,将文明旅游活动与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努力塑造讲文明、树新风、重礼仪、诚信友爱、热情好客、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为打造汨罗江流域旅游目的地创造良好的软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旅游活动,积极引导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及广大市民和游客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生态环境和市场秩序,形成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一)旅游景区(点)。环境干净整洁优美,公共设施、道路标识规范齐全,服务设施定期检查,及时完善维护,游客中心提供文明旅游宣传材料,“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醒目美观,志愿服务岗设立规范活动正常。
(二)旅行社。诚信经营,旅游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文明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游客满意度显著提高,营业场所干净整洁、规范经营,文明宣传标语设置美观。
(三)星级饭店。服务环境不断优化,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设施配套齐全,文明餐桌创建卓有成效。
(四)星级农家乐。环境优美、店容店貌整洁,餐饮服务设施齐全,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服务人员热情周到,菜肴明码标价,文明宣传标牌与环境有机和谐。
(五)市民及游客。告别旅游陋习,文明出行素质显著提高,自觉维护旅游秩序,不大声喧哗、不乱丢乱扔、不随意攀爬、不乱写乱画等。
(六)导游服务。加强导游培训教育,认真做好游客“出行前宣传教育、旅途中督促提醒、返程后总结反馈”工作,导游解说词中有“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有序排队”等内容。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文明旅游进社区宣传活动。组织旅游企业进社区,向群众免费发放文明旅游宣传资料和旅游安全应急手册等,提升广大市民文明旅游知晓率。
(二)开展文明旅游普及教育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宣传贯彻活动,积极开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宣传教育,普及文明旅游知识,提升游客素质。
(三)开展文明旅游“四争创”活动。围绕全县文明创建活动要求,结合全县文明旅游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文明风景区(点)、文明星级饭店、文明旅行社和文明星级农家乐”评创活动。
(四)开展旅游市场违法行为整治活动。结合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日常督查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经营环境。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合力推进。全市旅游行业要高度重视文明旅游活动,对照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扎实开展好各项活动;文化市场执法大队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处罚力度,规范旅游经营行为,全面提升我市旅游企业文明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和水平;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践行文明旅游公约和各项规范准则,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树立广德生态旅游、文明旅游新形象。
(二)广泛宣传,典型带动。全市旅游行业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文明旅游活动的各项要求,提升文明旅游知晓率,营造浓厚活动氛围。要深入开展“四争创”评创活动,大力加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打造一批“文明风景区(点)、文明星级饭店、文明旅行社和文明星级农家乐”,以先进典型带动全市旅游行业争先进位,全面优化提升旅游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全市旅游行业要及时总结文明旅游活动经验,逐步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及时向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文明办上报各类活动信息及有关资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文明办将全面加强工作督查和指导,对活动开展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将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同时,文明旅游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旅游行业评创先进典型一项重要测评指标。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5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