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定向医学生拟录对象考察工作,根据《岳阳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全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本土化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岳组发〔2019〕17号)、《汨罗市卫健系统2026届定向医学毕业生分配工作方案》公告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此考察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汪望三
副组长:曹钢、袁拓领
二、考察时间
自9月17日开始,9月20日完成。
三、考察对象
A类:省级农村订单定向培养本科医学生计划8名;
B类:本土化培养专科医学生计划14名。
四、考察分工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曹钢、江华、黄理(纪检监督、资料员),邀请人社局指导员。
第二组:袁拓领、黄妍、马磊(纪检监督、资料员),邀请人社局指导员。
五、考察原则
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素质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正确用人导向,考察结果要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六、考察内容和标准
1、考察工作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在校学习期间的表现,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采取座谈和走访等形式进行。座谈对象为:家庭所在地乡村委(社区)干部、群众、派出所工作人员、家庭主要成员及考生本人。可到学校了解其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履职情况、学习成绩等方面。
3、以下几种情况不能确定为录用对象:
(一)不具备录用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学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二)未达到公职人员基本素质标准。无公职人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三)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四)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职人员的情形。
七、考察程序
1.考察。考察预告。考察前,通知考察对象,准备好考察所需的相关资料,可在考察对象所在村委会(社区)、院校进行考察公告。
2.谈话了解。考察工作主要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村委会(社区)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和座谈方式进行,还可以通过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作进一步了解。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3、形成考察意见。
考察组成员根据考察情况经共同研究,写出考察组意见。
八、拟聘对象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资格证和执业证原件(报到时提供);
3.现实表现情况材料(见政审表);
4.无犯罪记录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5.个人征信记录(银行打印证明);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定向医学毕业生政审考察表。
九、考察纪律
(一)考察组成员必须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歪曲事实;必须集体议事,不得以个人意见取代考察组集体意见;必须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考察情况和考察对象个人隐私;必须清正廉洁,不得收受礼金、礼券和礼品,接受宴请等。
(二)考察人员实行集体办公,不准单独找人谈话,考察评价结论由考察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执行公务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考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对考察情况失真失实的,追究考察责任人的责任。
(五)违反上述考察纪律的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