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等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于2014年6月建成投产,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1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16〕22号及《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汨政办发[2016]5号文件精神,对项目补办环评手续。
主要建设内容:机加工车间、打磨、油漆车间、油漆暂存间、办公楼、员工宿舍、配电间等。
主要原辅材料:原木板、底漆、面漆、固化剂、稀释剂、白乳胶等
主要设备:精密锯、压刨机、立铣机、分切机、冷压机、砂光机、喷漆房等
主要工艺:开料→机加工→拼装→打磨砂光→喷漆→自然晾干→包装入库。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源
(1)废气:包括机加工粉尘:原料在切割、平刨压刨、打孔和修边等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喷漆废气:项目喷漆废气由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漆雾及溶剂的挥发、晾干工序的挥发组成,漆雾的主要成分为漆雾颗粒物、甲苯、二甲苯等挥发性有机废气;打磨粉尘:砂光机对半成品打磨产生粉尘。
(2)废水: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是喷漆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
(3)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包括边角料、木屑、除尘灰等;
危险废物:包括漆渣、漆桶、溶剂桶、胶黏剂桶、失效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抹布等。
(4)噪声:主要来源于机加工设备、风机等噪声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气:机加工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通过水幕除漆雾+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2)废水:喷漆废气处理废水循环利用,每季度排放一次(委外处理);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浇灌,不外排。
(3)噪声:设备安装时对机床应加设减振垫;高噪声设备安装在机加工车间内。
(4)固废:各类固废分类暂存,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实现综合利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产生的污染物经过处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项目能够带来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的原则,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您认为本地区最大的环境问题是?您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你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填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2016年12月5日-12月16日。
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开门春门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5874021628
九、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166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52-3120117
电子邮箱:ahzhhkygs@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