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汨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17年5 月31 日,我局拟批准《汨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440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汨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汨罗市汨罗镇、归义镇
建设单位 汨罗市自来水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汨罗市自来水厂拟投资1941.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5万元)为我市山水路汨新廉租房、沿江大道西延茶园安置区公租房、沿江二期棚户区改造窑州安置区、城市棚改西湖片区安置区、城市棚改西湖公园安置区这五个安置小区配套建设汨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供水管网项目。该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铺设供水管道13.4km,安装阀门井72个,修建友谊河管道桥一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工程设计施工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前应制定专门方案确保相关道路正常通行和各种管道、线路正常使用;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做好项目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临时弃土堆放点应采取堆土护坡、围挡等防护措施,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堵塞排水管道;施工过程应注意保护施工带相邻地块的树木绿地等植被,施工过程中破坏的植被在工程竣工后应尽快恢复,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区域,竣工后应尽快恢复原状;切实做好相关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工作,尽量避免二次施工造成对环境的影响。
2、有效控制施工期大气污染。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通告》(岳政告〔2015〕5号)要求,切实做好施工期间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防尘抑尘工作;在施工工地设置不低于2.5米的连续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要使用尾气排放达标的施工车辆及时密闭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须采用密闭式防尘网覆盖;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该项目不设置沥青及混凝土拌合站,相关建筑材料外购经专用车辆运至施工现场使用;管道组焊烟气通过焊机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3、认真做好施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区四周设置排洪沟和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作为场地洒水抑尘用水回用,不外排;试压水沉淀处理后排入下水道;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作为周边菜地、林地、绿化带浇灌用水回用,不外排;严禁将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和各类固体废物排入汨罗江、红旗水库等周边水体,确保我市汨罗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汨罗江湿地公园、西湖公园等重点保护目标环境安全。
4、防止施工噪声污染扰民。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和运输方案,合理选取车辆运输时间、路线,采用低噪声设备、先进施工工艺和合适的施工方式,加强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护,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噪声排放限制;禁止高噪声设施在夜间、午间休息时间进行施工,因工艺要求需要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提前到当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相关手续并进行公告。
5、规范施工期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实在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应按建设部门要求及时清运处置;建材包装物、边角料、焊渣等可回收废物综合利用;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善可能导致的环境突发事件,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器材、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