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汨罗市恒辉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17年5月31日,我局拟批准《关于汨罗市恒辉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440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汨罗市恒辉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汨罗市大荆镇北门组
建设单位 汨罗市恒辉混凝土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汨罗市恒辉混凝土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在我市大荆镇大荆村北门组建设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主要是以水泥、石料、砂子、矿粉、粉煤灰等为原材料,通过预选、配料、搅拌等工序生产商品混凝土。该项目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砂石堆料场、办公生活区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确保周边住户的正常生产生活不会受到影响;车辆冲洗废水、砼浇筑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作为场地抑尘洒水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作为周边林地浇灌用水回用,不外排;施工一旦完成,应及时跟进绿化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尽量综合利用,实在无法资源化利用的须按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清运处置;建材包装箱、袋等可回收废物综合利用,废油漆桶、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收集处置。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原料的道路运输、场内输送及计量投料均为封闭式,砂石物料由封闭皮带传送,水泥、粉煤灰、矿粉以压缩空气吹入筒仓,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厂区作业区域硬化,贮存水泥、矿粉、粉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场所应当密闭,防治地面扬尘和仓储粉尘污染;该项目外购已洗净的砂子、石料作原材料,砂石料场采用开放式,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定期洒水降尘,水泥罐车抽料时用毡料布袋手工扎紧放料口,砂石物料卸车后立即洒水降尘,确保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硬化进场道路,配套建设混凝土运输罐车专用冲洗平台,混凝土运输罐车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厂,防止运输过程中造成扬尘污染;水泥仓筒、粉煤灰仓筒、矿粉仓筒呼吸粉尘和搅拌机粉尘通过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1中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外排。
3、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配套建设“雨污分流”管网,初期雨水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配套建设浆水回收系统、沉淀池和引水沟渠,清洗废水收集经搅拌混匀后打入生产工序二次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或场区绿化带浇灌,不外排。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并加强保养,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声隔音装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严格控制厂区生产时间和物料运输装卸时间,晚22:00至次日早6:00不得生产,加强厂区和周边的绿化,确保产生的噪声和粉尘不会对周边住户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废砂石、废混凝土、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通过路基填土和场地平整综合利用;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收集暂存,累积到一定数量后交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清运处置。
6、做好卫生防护距离内控建工作。该项目以搅拌站和堆场边界为起点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和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集中办公场所、食品厂、制药厂等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