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汨罗市城管执法局   日期:2024-01-31 09:25
浏览量:1 | | |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汨罗市政府门户网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地址:汨罗市高阳路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邮编:414000,电话:0730-511223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按照“管理有温度、执法有力度形象有高度”的要求,扎实推进城市精细治理,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全力助推我市城市管理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建设领域。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我局涉及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权责清单、负面清单、证明事项承诺制清单、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及其他清单,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决定等进行集中公示,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6件,全年度结转办理件6件,共办理完成6件,结转到2024年办理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内容。

  一年来,公开了单位的管理职能及其人事分工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等信息。对外公开了最新工作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重大事项、新出台的措施、各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及办事制度、有关股室的办事注意事项等。

  2023年度,我单位门户网站更新信息206条;依申请公开6件,予以公开6件。及时回复和办结率均达100%。

  2.公开的形式。

  一是在干部职工大会、民主生活会、主任办公会议等会议上对单位重大事项、经常性工作、阶段性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实行公开。二是在办公区域内设置公示牌、宣传栏。三是通过电视台、报社、刊物、时刻、微信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我单位中心工作和交办工作情况及成效。四是将政府门户网站及局域网作为我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主要途径,在本单位网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设立了查阅场所。五是通过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3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有关申诉案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人员变动频率较高,导致工作脱节,工作处于“推一推,动一动”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主动开公开缺乏保密审查环节,存在信息目录分类杂乱,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