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镇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
来源:罗江镇   日期:2026-02-28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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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江镇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省、岳阳、汨罗市相关会议精神,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期间在全镇划定的禁燃区域内开展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政治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属地落实主责、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机制,力争实现禁燃区域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零炮源、零炮声、零事故”目标。

  二、禁限区域

  (一)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罗江镇滨江村、汨东村、黄市集镇。

  (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

  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均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除夕(6:00至次日凌晨1:00),大年初一和元宵节(6:00至24:00)为可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组织领导

  成立罗江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何丹任组长,副镇长周海林任副组长,各村联包村干部、各村书记、环境组、应急组、执法大队、交通安全组、文宣组、镇纪委、市场所、派出所、交警中队、镇学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环境组,承担日常工作,周海林同志兼任专班办公室主任。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利用出租房、临时搭建房、废弃养殖场、空置房、家庭作坊等从事非法生产的行为。(责任部门:应急组,配合部门:各村)

  (二)开展非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联合执法行动。加强日常排查监管,重点排查商业门店、仓库、闲置自建房、闲置厂房等区域,严查非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重点关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安全隐患问题。(责任部门:应急组,配合部门:各村、执法大队、市场所、派出所)

  (三)开展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专项执法行动。配合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实施设卡查禁,在主要路口、重点路段设置检查站点,查处查禁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或超载运输等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危险性原辅材料的违法行为;查处随身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行为;查处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查处将烟花爆竹混入普货运输违法行为。(责任部门:交通安全组、交警中队)

  (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村级微信群、朋友圈转发禁放公告和警示案例,用“村村响”广播循环播报政策;逐户发放倡议书;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十古公路、107国道等重点路段设置宣传标语、横幅;发动宣传车进行宣传。(责任部门:文宣组,配合部门:各村、环境组)

  (五)强化巡查监管。

  按照构建“镇-村-组”网格化监管模式,将人员下沉一线,紧盯重点地段、重点时段,坚持劝阻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管控相结合原则。

  1、镇级设三支巡查队,常态化巡查与定点巡查相结合。

  红花片:执法大队(邹喜成牵头,负责滨江、汨东)、农业组(黎汉波牵头,负责罗滨、罗江、红花山、石仑山);

  天井片:环境组(周海林负责)

  黄市片:应急组(郑国负责)。

  2、村组网格由联包村干部牵头负责,调度组内力量将责任下沉到村组进行宣传劝导及监管。(具体名单见附件1,因正在换届,换届后由联村干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具体工作流程:

  1、各村成立红白理事会,每天将红白喜事相关信息上报至文宣组(兰湖),文宣组将相关信息转发至联包村干部及镇巡查队。

  2、联村干部安排村红白理事会及网格干部提前上门劝导,宣讲相关禁炮政策,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

  3、镇巡查队根据相关信息实时巡查监管,对违规燃放者教育劝导。对不听劝导、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由派出所、执法大队依法进行处罚。

  五、责任分工

  (一)各村。各村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联包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属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村组工作责任,组织精干力量进行巡查;对红白喜事、集镇区域、公共广场、自然屋场等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劝导;全方位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引导志愿者开展“敲门行动”,发放倡议书、进行政策宣讲;组织党员签订承诺书;将禁燃限放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倡导群众移风易俗,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环境组。负责禁燃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做好统筹协调、技术指导、信息通报、检查督导、管控建议等工作。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依法立案查处。

  (三)文宣组。多渠道、高密度、全方位进行禁炮宣传、政策解读和案例警示;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做好舆论引导管控等工作,加强舆情信息处置,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稳妥处置,防范化解舆情风险。

  (四)应急组。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存储环节的全链条“打非治违”工作,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五)交通安全组、交警中队。负责配合上级依法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承运烟花爆竹的行为;负责配合上级组织的设卡排查行动,协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执法大队。开展禁燃工作的日常巡查、宣传和劝导工作;协同应急组、派出所、市场所、各村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从严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七)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暴力抗法行为及时查处;依法处理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

  (八)市场所。负责对商业门店、厂房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行为。

  (九)镇学校。负责督促、指导各学校开展“禁炮进校园”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学生自觉抵制燃放行为,带动家长共同遵守禁炮规定。

  (十)镇纪委。对相关部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及时向工作专班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工作不主动、工作开展迟缓以及群众举报频繁、媒体曝光集中、违规燃放问题突出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禁放规定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迅速部署。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污染防治、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折不扣抓落实,合力推进整治工作。

  (二)强化监管、严格执法。相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责任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实施“全链条”监管,加强情报互通,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逐村逐户展开地毯式巡查,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打桩定位,做到巡查无死角、防范全时段、执法有成效。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镇纪委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指导,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相互推诿扯皮、联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对发生烟花 爆竹安全事故或重大环境污染的,报请市委、市政府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各部门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效果明显。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劝阻或者向政府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

  罗江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