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山坪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川山坪镇   日期:2025-03-03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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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发〔2024〕30号

  川山坪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工贸企业生产行为,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各级应急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对工贸行业监管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川山坪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开展全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全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领域各类安全风险,不断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联企领导、站所及企业工作职责

  根据川山坪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现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一)联企领导:根据川山坪镇2024年负责干部安全责任分解表,对照文件要求和《川山坪镇工贸企业检查要点》,对联系的工贸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摆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二)应急管理站:组建专班,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及工贸企业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全面排查。

  (三)市场管理所:负责工贸企业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等进行监管检查。

  (四)城建国土组:负责工贸企业厂房及办公用房安全隐患排查,并对新建相关项目土地使用和建房安全进行检查。

  (五)川山供电所:负责工贸企业用电安全检查。

  (六)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主要任务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建立考核标准及奖惩措施;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特殊作业审批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二)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企业新、改、扩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履行“三同时”手续(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有关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是否使用列入淘汰落后技术装备目录的工艺、设备。

  (三)风险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工贸企业是否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治理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并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督促企业以防范事故为中心,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企业是否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有关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企业是否落实“一会三卡”制定;企业是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五)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企业是否存在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现象;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从事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爆破、吊装、动火及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的危险作业时,是否进行审批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地发包或租赁其他单位是否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将外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是否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测。

  (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落实情况。是否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依法进行应急预案备案;是否按要求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是否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是否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重点区域、危险作业专项治理落实情况。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劳动密集型等企业是否落实专项治理相关措施。

  四、时间安排

  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8月29日至9月5日)。针对辖区内工贸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并根据实际情况和专项整治要求,根据企业检查情况逐一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二)整改复查(9月6日至9月12日)。对辖区工贸企业隐患问题进行全面复查,对未整改隐患或整改不彻底的企业登记造册,并联合开展好执法行动。

  (三)巩固总结(9月13日至9月20日)。全面回顾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继续查漏补缺,巩固成绩,完善制度,努力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单位的监管责任,协调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使企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市安委会要求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确保专项整治收到实效。

  附:   1、川山坪镇2024年负责干部安全责任分解表

  2、川山坪镇工贸企业安全检查要点

  中共川山坪镇委员会

  川山坪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