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开展“创秀美庭院、建美丽弼时”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持久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根据汨罗市2018年农村环境整治考核方案汨政办法〔2018〕9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秀美庭院、建美丽弼时”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镇部门单位。
二、评选标准及评分规则
(一)、组织管理(20分)
1、有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较大的单位为专职人员),有年度工作计划。(5分)
2、有“创秀美庭院、建美丽弼时”的实施方案,有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责任区划分明确,卫生责任制落实。(5分)
3、服从辖区管理,积极参与上级和镇的卫生整治行动,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有检查评比资料。(10分)
(二)、基础设施(30分)
1、道路硬化、平整,路灯明亮,上下水设施完善,明沟暗渠通畅。(5分)
2、有适量的绿化美化景点,可绿化面积绿化率单位在90%以上、小区在80%以上。(5分)
3、办公楼、生产车间及宿舍区的公用厕所均为水冲式无害化厕所,有洗手设施。(5分)
4、有果皮箱(筒),有密闭的垃圾收集、存放容器和清运工具等基础卫生设施,且数量满足需要。(5分)
5、地面车辆停放有序,划线标志清晰。(5分)
6、有符合要求的常年灭、防鼠设施。(5分)
(三)、卫生管理(50分)
1、有卫生清扫保洁人员,保洁及时到位,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容器和公厕有专人管理且保洁良好,无蝇蛆,无臭味。(5分)
2、工作区窗明几净,无积尘、蛛网,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无痰迹,走道无杂物。(5分)
3、生活区环境优美,阳台整洁美观,无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扔乱倒以及乱搭乱建现象,无卫生死角和蚊蝇孳生地。(5分)
4、建设工地围档作业,有安全防范设施,建筑材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5分)
5、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经常性除“四害”活动,有经费保障,有消杀药械,不使用禁用鼠药,除“四害”密度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5分)
6、单位食堂设置规范合理,卫生设施齐全,餐饮加工、二次供水、自备水源符合有关卫生要求,持有有效许可证和健康证,三年内无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5分)
7、单位大门及围墙外整治规范有序,干净卫生,达到绿化、美化、亮化要求。(10分)
8、加大禁炮、禁塑工作,从干部、工作人员、党员做起,不燃放烟花鞭炮,选择电子炮、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方式,尽量少使用、不使用塑料泡沫等一次性用品,文明过节,节俭办事。(10分)
三、评选程序
每季度进行明查、暗访各一次,进行评分评比一次。每半年度,由镇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根据季度评分总分进行考核排名。
四、评选名额、奖励标准
全镇评选6个秀美庭院,根据半年度考核排名,上半年六月份之前前三名评为秀美庭院,下半年12月份之前前三名评为秀美庭院(不重复评选),每个奖励1000元。
弼时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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