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弼时镇委员会
弼时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二○一八年度先进工作者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总结2018年度工作,确保2019年全镇各项工作上水平、创佳绩、争一流,圆满实现年初确立的“一三五”工作目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近期(时间另行通知)召开弼时镇2019年经济工作会,将对建设“工业新镇、旅游名镇、生态美镇”作出突击贡献的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高,心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
2、能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3、公正廉洁,无任何经济问题和其它违法违纪问题。
4、在各项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
符合评选条件的村组干部、部门单位干职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本人或其子女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参与封建迷信、“买码、写单、做庄”等赌博活动,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
3、未完成上级下达工作任务的。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将先进个人名单于2月18日下午5:30点前报镇党政办公室,并加盖好单位公章。逾期不报,取消评选名额。评选名额数不得超过附表分配名额。
附:《先进工作者评选名额》
中共弼时镇委员会
弼时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6日
弼时镇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
||
序号 |
村 名 |
名 额 |
1 |
弼时村 |
8 |
2 |
序贤村 |
9 |
3 |
平华村 |
6 |
4 |
桃花村 |
7 |
5 |
大里塘村 |
9 |
6 |
白沙村 |
6 |
7 |
铜盆村 |
7 |
8 |
影珠山村 |
4 |
9 |
南龙村 |
6 |
10 |
高燕村 |
6 |
11 |
李家塅村 |
5 |
12 |
湄江村 |
6 |
13 |
明月山村 |
8 |
14 |
清溪村 |
6 |
15 |
白鹤洞村 |
5 |
16 |
玉池村 |
5 |
17 |
大龙山村 |
5 |
18 |
卫生院 |
3 |
19 |
联 校 |
6 |
20 |
水电站 |
1 |
21 |
国土所 |
1 |
22 |
机 关 |
20 |
23 |
合计 |
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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