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弼时镇委员会
弼时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二○一九年度先进工作者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总结2019年度工作,确保2020年全镇各项工作上水平、争一流、作贡献,圆满实现年初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近期(时间另行通知)召开弼时镇2020年镇村干部大会,将对建设“工业新镇、旅游名镇、生态美镇”作出突击贡献的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高,心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
2、能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3、公正廉洁,无任何经济问题和其它违法违纪问题。
4、在各项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
符合评选条件的村组干部、部门单位干职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执行镇党委、政府工作不力的;
2、本人或其子女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参与封建迷信、“买码、写单、做庄”等赌博活动,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
4、未完成上级下达工作任务的。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将先进个人名单于3月26日上午12点前报镇政府办公室,并加盖好单位公章。逾期不报,取消评选名额。评选名额数不得超过附表分配名额。
附:《先进工作者评选名额》
弼时镇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 ||
序号 | 村名 | 名额 |
1 | 弼时村 | 8 |
2 | 序贤村 | 9 |
3 | 平华村 | 6 |
4 | 桃花村 | 7 |
5 | 大里塘村 | 9 |
6 | 白沙村 | 6 |
7 | 铜盆村 | 7 |
8 | 影珠山村 | 4 |
9 | 南龙村 | 6 |
10 | 高燕村 | 6 |
11 | 李家塅村 | 5 |
12 | 湄江村 | 6 |
13 | 明月山村 | 8 |
14 | 清溪村 | 6 |
15 | 白鹤洞村 | 5 |
16 | 玉池村 | 5 |
17 | 大龙山村 | 5 |
18 | 卫生院(含村医) | 8 |
19 | 联校 | 6 |
20 | 派出所(含辅警) | 5 |
21 | 水电站 | 1 |
22 | 机关 | 15 |
合计 | 143 |
中共弼时镇委员会
弼时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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