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街道综治中心轮值主任制度
来源:新市镇   日期:2026-03-02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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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分工

    (1)党工委书记:黄 明

  (2)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吴伟良

  (3)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农业农村组组长、工会主席:胥申红

  (4)党工委委员、城市建管组组长、田长办主任:付卫锋

  (5)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陈嘉行

  (6)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武装部长、生态环境组组长:巢 周

  (7)党工委委员、服务园区组组长:苏 博

  (8)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团委书记、党建党务组组长、应急管理组组长:伏 强

  (9)办事处副主任、社会事务组组长:刘自昊

  (10)办事处副主任、机关事务组组长、妇联主席:彭 俊

  二、轮值周期

  轮值周期为 1 天,每日轮值主任带班并全面负责当日综治中心各项工作,由综治中心制定每月轮值排班表,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向街道党工委书记汇报同意后由综治中心协调,保障轮值工作无缝衔接。

  三、工作职责

  (一)主持日常运作:负责轮值期内综治中心日常工作的牵头抓总,主持相关工作会议、联席会议、会商研判会议。

  (二)组织协调联动:根据工作需要,协调调动轮值期内相关成员单位力量,对跨部门、跨层级的综合治理事项进行联合处置。对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复杂矛盾,组织专题协调。

  (三)推动事项处置:对中心受理的各类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分流准确、派单及时、处置有效、反馈到位。对疑难复杂事项,牵头组织会商解决。

  (四)负责应急响应:遇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紧急情况时,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下,负责综治中心层面的初步应急协调与信息汇总报告工作。

  四、工作流程

  (一)登记受理

  所有通过政务热线、网格上报、巡查发现、上级指令、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获取的社会治理相关信息,统一由综治中心接待人员集中受理。受理过程中严格使用新市街道综治中心事项登记表,对事项来源、具体内容、涉及人员/区域、当事人诉求等关键信息即时、准确登记,同步录入《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系统》,并形成规范的《事项处置台账》,确保信息全程可追溯。

  (二)分类处置

  轮值主任对登记受理的事项进行即时研判,对分流后的事项,明确专人负责跟进办理,实行“一事一专班”,确保每个事项都有专人盯办、精准处置。按照“咨询类即时答、求助类即时派、纠纷类即时调、应急类即时处”的原则分类分流处置。对咨询类事项,协调相关业务人员当场答复;对求助类、纠纷类事项,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要求,即时派单处置;对紧急应急类事项,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需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由轮值主任直接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开展联合处置,整合多部门力量、多领域资源,形成工作合力,集中攻坚解决问题。

  (三)闭环管理

  事项处置期间,轮值主任负责全程跟踪督办,实时掌握办理进度。对重大、复杂事项同步向街道主要领导和上级综治中心报告进展情况。处置完成后,安排人员及时收集办理结果,反馈给事项诉求人并了解满意度;符合销号条件的按程序销号,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形成“受理-研判-处置-反馈-销号-归档”的全流程闭环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严守工作纪律

  不得擅自离岗、脱岗,确保综治中心正常运转。紧急事项(如突发纠纷、安全隐患)要求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处置反馈;一般事项(如政策咨询、简单代办)要求1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事项(如跨部门纠纷、疑难诉求)要求3-5个工作日内拿出解决方案,同步告知群众进展;疑难事项要求每周组织专题会议研究并向市综治中心报送;

  (二)做好服务承诺

  轮值主任做到一是常态化守护承诺,确保全天候在岗在位,始终在群众身边提供服务;二是首问负责承诺,谁接待、谁跟踪、谁负责,全程盯办直至事项妥善解决;三是一次性办结承诺,对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事项,力争一次办结,不允许让群众跑第二次;四是投诉反馈承诺,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做齐公示内容

  1.公示轮值主任信息。在综治中心一楼群众接访大厅设立信息公示栏,公示轮值主任组成人员信息(姓名、职务、电话、照片)及当天轮值主任姓名、职务、电话、照片。综治中心明确一名专职信息员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2.公示服务内容。服务内容聚焦涉法涉诉、纠纷调解、综合服务三大类事项。聚焦涉法涉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针对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的审判、执行、侦查、检察等行为或决定,通过信访渠道反映诉求,综治中心做好“引导分流、协调对接、服务疏导、源头治理”。聚焦纠纷调解:(1)常见民间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离婚、彩礼、抚养、赡养、继承、家庭暴力等。邻里纠纷:宅基地界址、通风采光、漏水、噪音、通道通行、相邻用地等。合同债务纠纷:小额民间借贷、买卖、承揽、劳务报酬等经济合同纠纷。人身损害与侵权纠纷:轻微人身伤害、名誉权、一般财产损害等。(2)特定领域纠纷。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征地补偿分配、山林田土边界、用水用电等。劳动争议纠纷:拖欠工资、工伤赔偿、劳动合同解除等(常与人社部门协同)。 消费纠纷:与本地商户之间的商品、服务消费争议。医患纠纷:引导至专业医调委,综治中心负责协调和稳控。物业管理纠纷:物业费、服务质量、公共设施使用、业委会选举等(在城市社区或镇区)。(3)涉企及经济发展相关纠纷。小微企业与周边居民的环境、用地纠纷。重点项目建设引发的施工扰民、用工、征地拆迁等纠纷。乡村旅游、农家乐经营中产生的合同、消费、侵权纠纷。(4)涉特定人群纠纷。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权益保护的纠纷。社戒社康、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过程中遇到的纠纷。聚焦综合服务:重点涵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扶危帮困救助、民生政策咨询等群众高频需求事项。

  3.公示网格员安排表。

  4.公示“群英库”人员信息。

  5.公示监督举报和受理电话。

  六、工作措施

  (一)设立“主职领导接访日”。每周一为街道主职领导接访日。

  (二)事项梳理。每周五由综治中心对本周受理事项进行梳理,主要是跟进正在办理的事项进展,已办结的电话回访。

  (三)调度讲评。街道党政主职每月分别调度、研判、讲评一次轮值主任制度落实情况(包括到岗情况、调度协调情况、工作纪律情况)。由分管政法工作负责人汇总轮值主任的提请事项,报党政主职,调度、研判、讲评情况形成简要工作记录存档。

  七、考核激励

  由街道党工委对轮值主任的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值班记录、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等。将轮值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的轮值主任予以表彰;对不服从调度、履职不力的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