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政发〔2024〕21号
关于印发《2024年古培镇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古培镇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汨罗市古培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6日
2024年古培镇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摩托车、电动车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摩电“戴帽率”,预防和压减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古培镇自2024年3月起继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效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要求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通过“三大举措”,即通过集中整治、安全教育、警示曝光等措施,整治一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教育一批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达到“三大提升”,即达到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戴帽率”提升,摩托车、电动车及其驾驶人手续“齐全率”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守法行车率”提升;实现“三大目标”,即实现摩电戴帽率达到 90%的目标,涉摩电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的目标,涉摩电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特别是亡人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的目标;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全面实现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的社会效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我镇决定由古培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组织 此项工作。
三、工作重点
通过对摩托车、电动车车主、驾驶人及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路检路查等具体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区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一)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查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加装伞具违法行为;整治无牌无证无保险、闯红灯、逆行、超速、超载、酒驾;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停放。
(二)重点整治路段(场所):城界线派出所至于临集镇路段、骆驼大道与青春大道交叉路口、S210古培塘村路段等。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3月10日至4月30日)
1.会议动员。组织各部门各村负责人、负责干部、派出所及交警中队等人员会议。在此基础上,由各村部署党员组长会议,宣传贯彻此次专项行动会议精神。
2.媒体宣传。在微信、朋友圈、智慧乡村等新媒体发布整治宣传信息。确保整治内容、整治目的、整治要求人人皆知,以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理解和积极配合。
3.广泛宣传。各村出动宣传车、开动村村响,古培中队对接上级制作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宣传活动展板,要将近年来发生在我市的重特大“涉摩”交通事故案例和图片,在全镇进行巡回宣传展示;并印发摩托车交通安全常识小册子分发至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利用各种形式向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宣讲安全驾驶知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5月1日至5月31日)
1.全面调查摸底。无牌无证无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三无”)摩托车、电动车的登记造册,由政府牵头,派出所、交警中队协助指导,以各行政村为单位,明确专人逐组逐户逐一登记填写摩托车的信息,汇编成册,彻底澄清“三无”摩托车的底数。
2.主动送缴或报废。凡无购车手续、来历不明或涉嫌盗抢的车辆,必须在2024年5月31日前一律送缴公安机关(派出所或交警中队),来源合法但到达报废标准的,应依法自行报废处理。上述期限内,主动送缴或自行报废处理的车主,将从轻或免于刑事、行政处罚,过期查获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主动办理摩托车、电动车牌证。各村各部门要动员和引导摩托车、电动车车主主动到车管部门办理上牌手续、申领驾驶证。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1月10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公安交警、两站两员、村干部、志愿者等工作人员联合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组织被查处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人协助交警上路值勤,查纠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四) 全面巩固提高阶段(2024年11月11日至12月31日)
为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各相关部门、各村必须根据各自职责和辖区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镇交通秩序长治久安。此外,要切实强化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交警部门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查处与宣传教育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镇交通站统筹镇、村、组三级力量,具体负责相关工作措施的落实。各部门单位、工矿企业、学校医院等都要管好本单位干职工,每个单位都要成立专门班子,加强对本单位干职工进行宣传教育,确保本单位员工按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各村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部门联动。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是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重点区域是道路主干道。此次整治行动中公安、交警和“两站两员”都是行动的主力军,要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打击抗拒执法、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创新工作方法。要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
摩电驾乘人员“戴帽工程”“三无”摩托车、电动车整治因其极具广泛性、灵活性和危险性,加之车主的抵触情绪强烈,查扣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因此,领导必须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协调运作,积极作好本辖区摩托车、电动车的综合整治和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交通站、纪委设立督查考核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村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对摩托车、电动车典型违法行为、拒绝接受查检的当事人要在镇村群内或者媒体上予以曝光;对整治期间发生的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进行专题报道,以案析法。对整治期间查获的涉及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的违法行为人要实行定期实名通报制度。同时,每月对各村戴帽率、交通事故亡人,严格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