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植保无人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农药中毒、药害、坠机及人身伤害等事故,依据相关法规与规范,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及相关从业人员须遵守以下安全要求:
一、人员资质与防护安全责任
1.作业人员及飞手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酒后、疲劳、未成年人、孕妇及身体不适者作业。
2.作业期间须全程佩戴防护服、口罩、护目镜、橡胶手套,禁止赤膊、短裤、裸手接触农药。
3.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险及工伤保险。
二、农药使用安全责任
1.不使用高毒、剧毒、禁用农药,严格执行用药安全间隔期。
2.农药从正规渠道采购,建立购药、配药、施药台账,台账留存2不少于2年。
3.严格按照推荐剂量配药,不得随意加量或盲目混配。
4.农药专库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远离居民区、水源、学校;包装废弃物全部回收集中处置。
三、环境作业安全责任
1.恶劣天气不作业:遇风力3级以上、雨天、大雾、雷电、气温35℃以上、夜间无照明,一律停止飞防作业。
2.作业前告知周边农户、养蜂户、养殖户;远离村庄、学校、公路、鱼塘、饮用水源、桑园、蜜源作物;对敏感作物预留隔离带,防止药液漂移。作业现场设置警戒标识,禁止无关人员及畜禽进入。
四、无人机飞防专项安全责任
1.作业前检查相关设备及参数,故障机具禁止起飞。
2.严禁目视飞行,严禁超视距、贴近高压线、通信塔、楼房、大树穿行;合理控制高度与速度,避免猛拐、超低空飞行。
3.预留返航电量,杜绝亏电迫降;遇大风、信号丢失、机身异常,立即返航就近降落。
五、操作规范与事后管理责任
1.配药遵循“先水后药、二次稀释”,配药施药期间严禁抽烟、喝水、进食。
2.施药后彻底清洗药箱、管路、喷头及机具,清洗废水不得排入河道、鱼塘及饮用水源。
3.作业人员及时洗澡、更换衣物,防护用品单独清洗存放。
六、应急处置与事故上报责任
1.现场配备急救物资,发生中毒、受伤、药害、无人机事故,立即施救、保护现场,并上报市植保植检站及乡镇农技站。
2.违规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群体性药害、不良社会影响的,市农业农村局可责令停业、通报、取消统防统治服务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