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乐镇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
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长乐镇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长乐镇委员会
长乐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
长乐镇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动移风易俗,紧扣中央巡视湖南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对标上级部门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上级市委市政府专项行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举措,以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为出发点,以减轻农民的潜在负担、保持社会稳定为落脚点,推动“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在镇域范围内形成崇尚文明、健康节俭的良好风尚,提升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党政主导,协同联动。突出党委主体责任、村(社区)属地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带头管,及时调度、会商,镇村、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坚持情理法相统一,既注重思想浸润、典型引路,又强化行为规范、制度约束,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在理念转变中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做到治标与治本协同推进。
(三)常态长效,久久为功。深刻把握移风易俗的长期性和反复性特点,坚持常抓不懈,推广经验典型,固化成熟做法,健全闭环机制,坚决防止陈规陋习隐形变异、反弹回潮。
(四)群众主体,互促互动。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完善群众监督和激励措施,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互相帮助、主动监督,推动形成人人支持、人人践行的生动局面。
三、工作任务
(一)大力开展党风政风引领行动
1.强化基层政治引领。将移风易俗工作深度融入基层党建,作为基层治理重要内容。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将移风易俗纳入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纳入党员学习教育培训课程,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动员中的作用,为移风易俗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2.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及“两代表一委员”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带头践行文明新风;除婚丧事宜外,不操办其他事宜;不参加除亲属操办以外的其他宴席;严格家教家风,自觉抵制并主动劝阻身边的铺张浪费行为。
3.完善落实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湘纪发〔2013〕17号)文件要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制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的行为。严肃问责履职不力、问题突出的组织和个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将移风易俗纳入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和乡村振兴领域评先评优等相关负面清单。
(二)大力开展破除陈规陋习行动
4.倡导婚事新办。倡导健康文明的婚恋观,鼓励“零彩礼”或低额彩礼,反对盲目攀比婚嫁排场,反对借婚姻索取财物。提倡集体婚礼、低碳迎亲等新式婚仪,抵制婚事大操大办、多地办婚、铺张炫富。
5.反对厚葬薄养。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倡导生前尽孝、厚养薄葬。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治丧行为,整治“散埋乱葬”、办丧扰民、游丧闹丧等陋习。推广鲜花祭扫、网上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加强青狮村公墓建设与管理,鼓励选择集中安葬、生态安葬。加强对老干部、老党员、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宣传引导,强化认同,做到主动带头。规范墓地用地审批,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建坟行为。
6.整顿大操大办。健全“一约四会一队”并充分发挥作用。针对婚丧喜庆宴席规模、随礼标准等加强引导和规范,遏制攀比浪费之风。将移风易俗纳入校园文化建设、师德师风考核和日常督查范围。依法查处借机聚众赌博、敛财、扰乱公共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鼓励威风锣鼓替代烟花爆竹,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社会环境。
(三)大力开展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行动
7.提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指导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约束力,明确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及相应奖惩措施。严格履行修订程序,尊重风俗习惯和群众意见,组织宣传到户、承诺践诺。开展优秀村规民约评选和范本推广。
8.加强红白理事会规范化建设。发挥村(社区)党组织把关作用,选优配强红白理事会成员。理事会成员带头执行规定。健全理事会工作章程,完善婚丧事宜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服务。加强业务指导,组织专题培训,提升理事会履职能力。
9.发挥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作用。建立健全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制度,适时发布移风易俗“红黑榜”,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对“红榜”典型,在政策帮扶、评优评先中予以倾斜;对经多次劝导仍不整改的帮扶对象,依程序进行集体评议和相应处理。
10.强化对红白事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对婚丧服务机构的监管制度,组织婚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开展培训,签订《自律承诺书》,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对服务过程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与移风易俗要求相悖的服务项目。
(四)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行动
11.坚持核心价值引领。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挖掘和运用好家训族规、红色资源、文化遗产,以文化人、成风化俗。
12.创新文明实践活动形式。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策划开展“和美家风润万家”“移风易俗小课堂”等移风易俗主题实践活动。建强用好红白事劝导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宣传劝导。
13.深化拓展“我们的节日”活动。挖掘春节、端午、“七夕”、清明、中秋等传统节日文化内涵,融入集体婚礼、文明祭扫、文明过节、绿色出行等现代元素,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加强对青年、妇女等群体的婚恋观、价值观的教育和引导,自觉抵制高额彩礼、低俗婚闹和大操大办。
14.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延伸。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举办元宵闹故事、“村BA”、长乐歌友会等群众性文体活动。鼓励创作、编排、展演以移风易俗为主题的文艺作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文明理念。
(五)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行动
15.强化日常宣传引导。运用短视频、倡议书等形式,广泛宣传移风易俗政策、典型经验和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挖掘、宣传先进典型,讲好文明故事。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志愿服务队伍等,组织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宣讲。
16.创新社会宣传方式。征集移风易俗“金点子”、家风家训俗语,利用“村村响”、微信、抖音等广泛传播,提升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感。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和妇女共同参与。
17.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将移风易俗成效作为评选“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单位”“道德模范”“和美家庭”“和美湘村”“好婆婆”“好媳妇”等各类先进典型的重要依据,树立鲜明导向。
四、工作步骤
(一)调研部署阶段(2026年3月)。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当前实际情况及问题症结,成立工作专班,召开整改工作和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推进。
(二)集中整改阶段(2026年3月—2026年6月)。严格对照上级整改要求及既定工作目标,聚焦陈规陋习、大操大办、高价彩礼、厚葬薄养、人情负担较重等方面的问题,适时调度、反馈、会商,及时宣传先进典型,以先进促后进,以点带面,逐步见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7月—长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建章立制,聚集重点顽固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常态长效。
五、工作方法
持续深化“基层组织主推、人民群众主动、村规民约主导”三主模式。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推行“一三三三”工作法。
(一)完善一套制度:把修订村规民约,作为推进移风易俗专项治理的核心任务。将整治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把制约权交给群众,发动群众议、群众定、群众改,做细做实制约过程,力求人人真诚认同、户户自觉遵守,实现可执行、可监督、可奖惩。
(二)突出三个重点:重点治理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三方面的问题。
(三)倡导三项标准:参照地方习俗,由村(社区)、组(屋场)自主议定、群众公认,约定婚事、丧事操办的规模、时长、随礼三项倡导性标准。
(四)做好三步劝导:村(社区)组(屋场)做好信息提前摸排,一是组长上门核实信息,倡导遵守民约,二是红白理事会上门沟通,宣传政策,三是村干部现场督导落实,形成工作闭环。
六、工作机制
(一)建立专项治理机制。成立长乐镇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全镇专项治理工作。由宣传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建立监督问责机制。成立长乐镇移风易俗突出问题监督问责工作小组,负责对专项治理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执纪问责。由纪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强化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镇、村两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属地责任,联村干部负责所联村,细化任务清单,指导村级落实治理措施。村级发挥“两委”作用,建好用好“一约四会一队”,落实好“一三三三”工作法,确保治理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督导。镇政府将加强对村级信息摸排、日常巡查和劝导,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重点对责任落实、干部带头、制度执行、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督导。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和个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