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通知书
来源:白水镇   日期:2026-10-08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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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水镇的村民朋友:

  金秋时节,硕果累累。你们辛勤耕耘在农业生产一线,为全镇粮食丰收和农业发展付出了辛勤汗水,在此向你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秋收之后,秸秆处理成为大家关心的问题。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禁烧秸秆。坚决杜绝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以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特定区域、特定时段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不留一处隐患。

  二、增强法律意识。目前我镇已全面联动铁塔哨兵监控系统,可24小时不间断巡航,能精准定位并推送报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在禁止焚烧的区域和时段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推进综合利用。秸秆可机械粉碎还田作肥料,可青贮作饲料,可收储作燃料、基料,变废为宝,增加收入。

  四、互相宣传监督。主动向家人、邻居宣传禁烧好处,劝阻焚烧行为,发现火点及时扑灭并向村上或镇政府反映。(镇政府值班室电话:0730-5802888)

  保护蓝天,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守护蓝天,共建干净、整洁、安全、宜居的花果白水!

  汨罗市白水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