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第37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汨罗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4-09-02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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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8月21日,市长林恒求主持召开汨罗市第13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工作指示精神,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创新养护管理,提升运输效能和安全监管,稳步有序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确保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满足群众出行要求,并创造亮点示范。

  二、传达学习国家、省禁毒委指示批示精神,安排部署近段禁毒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主任王小洪,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禁毒委主任、省公安厅厅长王一鸥关于禁毒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对我市前期禁毒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强调,一要切实担当履职。市禁毒办要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抓好当前工作。禁毒委责任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强化担当、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综合施治,不断提升我市禁毒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二要敢于较真碰硬。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加大毒品管控力度,深化新型毒品治理,对涉毒问题坚持“零容忍”。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要抓住重点,突出主题,切实做好禁毒宣教工作。市教体局要切实抓好中小学生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联合公安、文旅广电、司法、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创新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围绕“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主题,突出抓好“开学第一课”禁毒宣教等活动,着力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

  会议明确,进一步健全毛发检测工作机制,将全面普查改为重点筛查,今后主要针对新录用人员、历年漏检人员实施毛发检测。对特定群体或疑似对象实施靶向检测,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上不另外设置毛发检测专项经费,相关费用在全年禁毒工作经费中统筹安排,由杨盛同志协调市财政局据实保障到位。

  三、研究救灾资金分配和使用工作

  会议审议研究了我市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分配和使用情况,会议强调,一要管好用好救灾资金。严格管控、规范使用救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严格资金监管,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协同配合,及时开展专项资金审计,确保救灾资金用在实处、取得实效。二要继续上争救灾资金。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接,持续上争资金、项目支持。对已争取的资金要合理整合,科学分配,有效缓解市财政压力。三要做好反馈公示。相关单位必须建立台账资料,公开公示和及时上报救灾资金使用结果,并强化资金运用监管,确保不出差错。

  四、审议《汨罗市国家统计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汨罗市国家统计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市统计局结合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会议强调:一要提升认识。牵头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提升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我市国家统计执法检查指出问题同类同改和长效整改工作。二要强化担当。扎实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工作,以高质量发展支持高质量统计数据。市统计局要发挥职能职责,不断提升统计工作质效。三要强化保障。强化人、财、物保障,加大“四上”企业申报力度,系统开展业务培训,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四是积极协调。高新区、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商务粮食局、市统计局等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整改国家统计执法检查指出的问题,细化分工、明确任务、同类同改,有序推进整改销号工作。

  五、研究金融风险防范暨农商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会议认为,农商行是地方法人机构,持续做好农商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和有力促进地方政府信用体系建设。会议原则通过《汨罗市2024年度农商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方案》。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扛牢责任。要深刻领会清收不良贷款对农商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决扛牢责任,努力拓宽思路,集中精力推动清收工作。二要摸清底数,突出重点。重点针对公职人员、大户以及有执行能力的对象进行清收,做到“一笔一策”、心中有数,分类施策、有的放矢。三要通力协作,兑现奖惩。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坚决查处到位;各镇强力清收,法院抓好执收,安排专人建立农商行金融案件“诉源”治理工作站,其他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协同推进。会议要求,明确奖惩标准,年底坚决落实到位。

  会议同意,从市政府办(金融办)、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抽调人员组建清收工作专班,具体由市政府办副主任巢毅山牵头负责。专班沿用原清收工作领导小组账号,依规变更名称,专班工作人员参照《汨罗市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会议强调,市政府金融办要高度敏感,加强监管,持续关注不理性投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金融活动;市属国有企业要加强管理,自查自纠,坚决守住地方金融安全底线。

  六、研究汛期公路水毁修复工作

  会议指出,受洪涝灾害影响,我市山区乡镇部分路段水毁严重,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必须统筹调度,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修复重建,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生产生活便利。

  会议原则同意采取紧急程序实施有关水毁修复工程,明确汨罗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作为紧急程序(采购方式实施)工程的施工单位,且不得外包、转包工程项目。工程量较大的水毁修复工程,由李亚江同志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监督,依程序办理招标和采购手续。

  会议明确,县道以上水毁修复资金由市交通运输局在交通专项水毁补助和省级交通专项切块资金中解决;山区乡村道路水毁修复资金由市财政从救灾专项资金中整合600万元,市交通运输局统筹实施。市交通运输局要持续对接,上争项目和资金,进一步减轻市财政压力。

  七、听取“智慧交通”项目执行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智慧交通”项目的实施和试运行,有力提升了市民群众的出行体验,有利于推动我市交通建设提质增效,要尽快投入使用。

  会议原则同意新增同力路与青春大道交叉口监控点位、绿波带与特勤路线建设两个子项目,同意新增资金纳入“智慧交通”项目不可预计费中列支。同意将“交通不停车检测系统”中交警电子监控设备的建设经费纳入该项目不可预见费一并列支,由李亚江同志具体调度。同意将交警大队五楼会议室电子屏10万元、G240和G107区间测速标志牌20万元纳入遗留问题的增补事项,尽快完善程序,加快工作进度。不可预见费使用必须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会议要求,“智慧交通”项目建设要充分结合城区学校等重点部位,科学对接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协调、统筹调度,确保项目落地管用、实用高效。

  八、研究政府性投资项目

  会议集中审议了长乐镇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川山坪镇千家坊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市镇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项目、汨罗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项目、汨罗市中南工业设备再制造产业园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湖南汨罗高新区产城融合示范基地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湖南汨罗高新区新材料孵化园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神鼎山镇沙溪村通村公路以工代赈工程建设项目、罗江镇红花山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共9个项目。原则同意上述项目立项,业主单位要切实履职,抓好项目包装,加快办理立项手续,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市发改局负责,做好项目报批、业务指导和程序监管等工作。

  九、研究国耳生物、美旺尚品、中汉鸿盛、巨浪新材等项目相关事宜

  会议认为,国耳生物、美旺尚品、中汉鸿盛、巨浪新材落地我市时,正处于疫情刚结束、实体经济发展压力巨大的关键节点,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优化产业结构等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几年受市场大环境影响,企业筹措资金困难,运营举步维艰。基于支持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扶持企业长远发展以及落实“送解优”决策部署的需要,对其进行支持,帮助纾困解难很有必要。

  会议原则同意由市财政安排专项(部分)资金给汨罗高新区,由汨罗高新区统筹安排,用于支持相关企业纾困解难和提档升级。会议强调,必须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财政税收政策,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出  席:林恒求、杨盛、易万、李亚江、付文勇、王飞、李铮、胡义

  列  席:

  (一)邀请列席:李尚兵、吴侃

  (二)政府办:卢飞跃、吴勇、龚正伟、巢毅山、吴清辉、卢玲、湛虎、喻莎、吴玖云、李龙、陈卓、黎鑫

  (三)纪委监委吴朝霞、彭宇,政法委江永红,发改局周雄伟,教体局楚军,工信局胡亚运,民政局黎保国,司法局吴俊霖、胡敦,财政局湛益,住建局廖升红,交通运输局杨帅,农业农村局郭永恒,商务粮食局王哲,文旅广电局李海波,卫健局汪望三,审计局罗立群,应急管理局许强,市场监管局李旺,城管局凌红权,水利局傅风波,统计局黄尚,融媒体中心彭友,楚之晟集团吴权中、周康爽,汨之源集团吴冬华,公安局李波、彭果涌、杨义,交警大队黄文军,移动公司唐志辉,供电公司田新成,农商银行张天智、吴玉和,法院徐尚,自然资源局朱新明,归义镇罗自荣,汨罗镇宋雄,新市镇黄明,罗江镇何丹,古培镇周长城,弼时镇周托,神鼎山镇冯雄,白水镇杨浩,长乐镇张瑜,大荆镇张磊,三江镇熊亮,白塘镇赵厚起,屈子祠镇刘俊偲,川山坪镇周雄,桃林寺镇任曦竹。

  记  录:杨余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