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政函〔2025〕99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申请组建汨罗市低空经济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
汨罗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申请组建汨罗市低空经济科技有限公司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作为出资人,组建“汨罗市低空经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同意公司组建方案主要内容。
三、明确公司管理体制。同意委托汨罗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所有的经营和融资活动进行监管。汨罗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与汨罗市低空经济科技有限公司须依法依规承担相应的经营和监管责任,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保值增值。
四、有关要求。一是请你中心会同汨罗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加快办理公司工商登记、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等各项手续,推动公司尽快组建。二是公司组建后,要紧紧围绕我市发展战略,积极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机遇,聚焦主业、规范运营、防范风险,切实发挥国有资本在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升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特此批复。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