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及驻汨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关于印发<汨罗市各镇政府国有资产归集划拨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汨政办函〔2022〕94号)宣布废止。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