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政办函〔2026〕4号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汨罗市征拆逾期未安置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来源: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6-06-09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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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汨罗玉池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指挥部、陕煤2×100W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项目指挥部,川山坪镇政府、白水镇政府,楚之晟集团、文旅集团:

  《汨罗市征拆逾期未安置工作整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9日

  汨罗市征拆逾期未安置工作整改方案

  为切实解决汨罗市征地拆迁逾期未安置问题,保障被拆迁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汨罗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理念,聚焦逾期未安置突出问题,压实责任、精准施策、限期整改,切实回应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征拆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逾期未安置底数,逐项目、逐户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到202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陕煤汨罗火电项目逾期安置问题;到202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汨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逾期安置问题,实现安置任务清零,确保被拆迁群众早日入住新居。

  三、具体措施

  (一)汨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安置整改措施

  目前主要存在:安置区“正负零”建设所需500万元资金的出资主体尚未明确;安置区房屋主体建设规划图纸尚未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安置区电力供应尚未到位;安置区部分场平及“正负零”未完成等问题,具体整改措施为:

  1.明确安置区“正负零”建设资金出资主体。完成时限:2026年7月15日前。责任单位:汨罗玉池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指挥部。

  2.完成安置区主体建设图纸审核。完成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责任单位:川山坪镇政府、市住建局。

  3.完成安置区拆迁户宅基地分配。完成时限:2026年7月31日前。责任单位:川山坪镇政府。

  4.完成安置区场平及“正负零”施工。完成时限:2026年9月30日前。责任单位:楚之晟集团。

  5.完成安置区电力安装。完成时限:2026年9月30日前。责任单位:川山坪镇政府、楚之晟集团、国网汨罗供电公司。

  6.全面完成安置任务。完成时限:2027年6月30日前。

  (二)陕煤汨罗火电项目安置整改措施

  目前主要存在:拆迁户建房临时用电申请进度缓慢,在47户安置对象中,仅16户群众的临时用电问题得到解决,剩余31户尚未落实等问题,具体整改措施为:

  1.解决剩余拆迁户临时用电。完成时限:2026年6月15日前。责任单位:白水镇政府、国网汨罗供电公司。

  2.全面完成安置任务。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责任单位:陕煤2×100W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项目指挥部、白水镇政府、文旅集团。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各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征拆逾期未安置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的重点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

  (二)序时组织推进。对照本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制定详细推进计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强化督导问效。市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切实维护被拆迁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