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5-14
汨罗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汨罗政协   日期:2016-10-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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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财函〔201630

 

对汨罗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

  

 

吴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和完善我市乡镇财政体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现行乡镇财政体制自2007年运行至今,已近10年,乡镇财政收支规模持续扩大、乡镇理财积极性明显提升、村级组织运转基本得到保障、财务监管有所加强、三农服务持续改善,较好的促进了乡镇社会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举债建设现象普遍。部分乡镇不顾财力可能,脱离实际地搞基础设施建设,高位负债运行。如果不有效规范乡镇财政支出管理,遏制人员和债务的增长势头,乡镇财政的困难状况还将进一步加剧,甚至极有可能爆发风险,危及社会稳定。二是税收征管成本畸高。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偏紧,乡镇自有税源萎缩,为完成硬性收入指标任务,乡镇之间相互挤挖税、引买税现象较为严重,不仅人为地增加了征收成本,扰乱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也容易滋生腐败。三是财务开支过于随意。部分乡镇民主理财制度形同虚设,预算编制不规范,执行管理不严格,支出随意性和盲目性较大,理财的透明度不高,财政监督不到位,造成资金浪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对三公经费把关不严,接待费、信访维稳、乡村环境整治等经费动辄几万、几十万。四是收支矛盾非常突出。近年来,随着工资改革、津贴补贴提标、养老保险改革、村级运转经费提标、乡镇工作补贴等一系列刚性支出政策的陆续出台,虽然较大程度改善了基层干职工待遇及环境,但是同时大幅增加了乡镇支出压力,在收入增长缓慢的情况下,收支缺口越来越大。

上述现象已引起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人大政协也高度关注。年初市政府已将乡镇体制调整作为2016年一项重要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前段,市财政已经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填报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相关数据的通知》(汨财发〔201632号),现正在对乡镇上报数据进行逐项审核,进一步完善乡镇体制调整实施方案,测算乡镇收支数据。总的思路是以新出台的《预算法》和《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为准绳,按照明职责、保基本、激活力、防风险的宗旨,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大刀阔斧改革。力争在新一届市委、市政府班子产生后,提供一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乡镇财政体制调整实施方案供领导拍板定案。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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