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财函〔2016〕29号
对汨罗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
答 复
黄谷良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化解川山坪镇义务教育学校债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财政在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情况下,一直逐步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的经费投入力度。突出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人员经费全额保障。随着2014年第三步规范津补贴(绩效工资)、2015年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改革的推进,我市公教人员待遇有了较幅度的增加,全市公教人员新增支出由市财政按照经费保障办法兜底解决,据统计,市财政年净增2亿元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稳步提高。由2013年的生均300元/年(小学)、500元/年(初中)提高到2016年的生均600元/年(小学)、800元/年(初中),公用经费的提标使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得到了有效保障。三是校舍维修资金逐步增加。我市很多校舍是70、80年代新建的,大都比较陈旧,部分属于D级危房。为彻底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近年来,我市投入近4亿元,先后实施了校安工程、薄弱学校改造、消灭D级危房、学校扩容改造及建立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等措施,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大幅度的改善。
前几年,虽然市级财政逐年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支持力度,但是部分学校仍然负债运行,分析原因,主要是存在一定历史债务包袱、建设性支出缺口、学校财务管理不严等。为有效化解当前义务教育学校债务,我们认为,一方面学校在支出控制上要下狠心,特别是建设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必须从严控制,切实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另一方面争取中央、省市财政大力支持。
相信在义务教育学校自身不断努力下,严格财务管理,争取上级投入,义务教育学校债务将会得到有效化解。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6月28日
承办负责人:陈惠林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翁若飞 0730-522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