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人社字〔2017〕04号
朱绪坤委员:
您提出的“增加五保户就医费用报销比例,解决五保户就医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五保户报销政策及医疗费用支出情况
(一)五保户报销政策:
依据各级政策文件精神,我市五保户在县级、乡镇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免除起付线、城乡居民医保报销75%、剩余25%由民政部门给予救助补助。
(二)医疗费用情况:
2014年全市五保户住院总报销人数2504人,总报销人次5970次、医疗费用合计2293万元、医保补助合计1557万元;
2015年全市五保户住院总报销人数2365人,总报销人次6468次、医疗费用合计1750万元、医保补助合计1185万元;2016年全市五保户住院总报销人数2432人,总报销人次7265次、医疗费用合计2148万元、医保补助合计1492万元;全市民政五保户人数约5600人(据2016年民政局统计全市五保户5608人)。全市五保户住院率14、15、16年分别为106.61%、115.50%、129.73%。全市五保户重复住院率14、15、16年分别为238%、273%、299%,重复住院率居高不下,且有增长态势。全市五保户住院人均补助金额14、15、16年分别为6220元、5010元、6134元,是我市其他参保对象人均补偿金额的3倍。从全市五保户14、15、16年医保费用各项数据可以看出,在五保户医疗费用承担上,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五保户医保费用补偿尚存在诸多问题
从城乡医保中心历年五保户医保费用的稽查审核情况和2016年汨罗市审计局审计中发现,我市五保户住院在部分医疗机构存在“重复住院,小病大治,多计住院天数、医疗检测、药品,以及病历造假”等诸多问题。从前述医疗费用数据也可看出五保户医疗费用住院的“畸形”。
针对上述问题,在尚无更好办法规范少数医疗机构采用“免费住院”、“ 生活费补助”、“ 转诊手续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情况下,我市出台了“不准许医院自行减免五保户住院自负费用”、“五保户住院预付费”、“乡镇首诊”等政策措施以加强五保户的管理。
三、新目录执行后五保户自付费用增加的问题
依据省人社厅要求,我市今年三月启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新目录),对比原新农合目录,新目录扩大了各级别医疗机构的用药范围,并对药品的可报比例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自付费比例确实有扩大的情况,目前只能建议协议医院尽量使用保内比例为100%的药品,后段我们将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规定适时调整有关补偿方案。
任何制度都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您关心五保户的正常医疗费用我们深表赞同,并且会协调民政部门研究调整落实有关补助政策,确保这项惠民政策发挥更好作用。
感谢你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7月12日
承办负责人:黎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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