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5年版)
来源:汨罗市民政局   日期:2025-05-08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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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及标准

服务类型

牵头责任 部门

达到待遇 享受年龄 的老年人

1

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为符合条件的参保老年人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 老金

物质帮助

市人社局

2

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

保险

为符合条件的参保老年人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 人账户养老金

物质帮助

市人社局

3

健康管理 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符合条件的 65 周岁及以 上老年人,每年提供 1 次健康管理服务, 内容 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 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照护服务

市卫健局

4

就医便利 服务

所有医疗机构为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挂 号、就医等方面的便利服务

照护服务

市卫健局

5

居家上门 服务

为符合当地规定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服 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组织,提供助 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居家上门 服务

照护服务

市民政局

65 周岁及

以上老年

人

6

老年人旅 游休闲、 文化活动

优待

65 周岁以上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免费进入政府投 资主办的旅游景区、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纪 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 馆、体育场馆等场所

物质帮助

市文旅广电局

7

乘坐城市

公共交通

工具

65 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物质帮助

市交通局

8

老年人能

力综合评

估

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可与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结合,做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 估与健康状况评估的衔接

照护服务

市民政局

市卫健局

服务对象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及标准

服务类型

牵头责任 部门

90 周岁及

以上老年

人

9

高龄 津贴

为本地户籍 90-99 周岁老年人,按 100 元/月标准 发放高龄津贴

物质帮助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10

百岁老

年人长

寿保健

补贴

为本地户籍 10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

400 元标准发放百岁老年人长寿保健补贴

物质帮助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经济困难 的老年人

11

养老服 务补贴

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提供养老 服务补贴

物质帮助

市民政局

12

居家适

老化改

造

为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家庭以及低保对象中的高 龄、失能、重度残疾的老年人家庭,通过政府补 贴等方式,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居家适老化 改造服务

照护服务

市民政局

经认定生  活不能自理 的老年人

13

护理补 贴

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 护理补贴

物质帮助

市民政局

14

家庭养

老支持

服务

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培训等相 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照护服务

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

纳入最低

生活保障

范围的老

年人

15

最低社 会保障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 人,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物质帮助

市民政局

特困老年 人

16

分散供 养

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 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 自愿选  择在家供养的 60 周岁及以上特困老年人,县级人 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分散供养,提供基本生活条  件、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基本生活标准  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3 倍,对生活 不能自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照料

照护服务

市民政局

17

集中供 养

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 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 自愿选 择集中供养以及因失能等原因需要机构专业照护  服务的 60 周岁及以上特困老年人,就近安排到相 应供养服务机构或入住市失能照护中心,提供基 本生活条件、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基本生 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3 倍,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照料

照护服务

市民政局

服务对象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及标准

服务类型

牵头责任 部门

特殊困难 老年人

18

探访服 务

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 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 等方式,开展居家探访与帮扶服务

关爱服务

市民政局

对国家和 社会作出 特殊贡献 的老年人

19

集中供 养

老年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和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

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 无赡养、扶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 的,提供集中供养、医疗等保障

照护服务

市退役军人 事务局

计划生育 特殊家庭 老年人

20

优先享

受机构

养老

同等条件下优先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

照护服务

市民政局

经认定符

合条件的

残疾老年

人

21

困难残

疾人生

活补贴

和重度

残疾人

护理补

贴

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老年人(经认定符 合条件的困难残疾老年人),按当地规定标准发放 困难残疾老年人生活补贴;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 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老年人提供 护理补贴

物质帮助

市民政局

生活无着

落的流

浪、乞讨

老年人

22

社会救 助

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物质帮助

市民政局

服务项目支出责任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 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9〕16 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