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荆镇
汨罗市-107国道大荆镇附近
0730-5310201
张磊
夏季 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7月1日一9月30日)冬季 14:30-17:30 (10月1日一次年6月30日)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主体稳健发展,夯实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三)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四)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绘就各民族同心发展画卷,凝聚民族复兴磅礴力量,筑牢民族团结进步根基
(五)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六)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