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09

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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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在汨罗市第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

汨罗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截止11月底止,全市共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030万元,占预算的101.5%,同比上年增长11%。按分税制口径,全市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383万元,占预算的96.3%,减少4.5%;完成上划中央收入59311万元,占预算的107.8%,增长41.5%;完成上划省级收入15335万元,占预算的110.7%,增长24.7%。按级次,市本部完成60953万元,占预算的93.1%,减少15.9%;园区完成87578万元,占预算的104.9%,增长58.7%;乡镇完成15499万元,占预算的122%,减少22.9%。按征收部门,国税完成109296万元,占预算的107.2%,增长34.4%;地税完成35532万元,占预算的93.5%,增长20%;财政完成19202万元,占预算的88.7%,减少47.8%。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81400万元,同比增长17.8%,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预计82.8%, 较上年提高8个百分点。按征收部门分,国税预计完成119500万元,地税预计完成38300万元,财政预计完成2360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210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42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万元,调入资金51153万元,上年结转8685万元,收入预计来源总量为397038万元。

截止11月底止,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70352万元,占预算的94.5%,比上年增长7.5%。主要预算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51873万元,国防240万元,公共安全14024万元,教育44674万元,科学技术559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33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4535万元,医疗卫生40160万元,节能环保450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0270万元,农林水事务18887万元,交通运输8409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48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35万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5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3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11万元。重点保障了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补贴按时足额发放、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经费需求、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点项目实施及上级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推进。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8565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81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8600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基本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95000万元,同比增长138%,上级补助48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685万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预计总计108487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38887万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61000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转8600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88295万元,全年支出预计完成76310万元,当年结余1198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由于当年未向财政缴纳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所以未安排相应支出。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部分收支预算执行数是预计执行数,年终决算数据将会有所变动。

二、2017年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2017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指示精神,执行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方案,以“收入做实、财力做强、支出做精、体制做活、管理做细”为工作目标,努力增收节支,狠抓财税管理,确保了预算的顺利执行。

(一)收入做实。一是非税收入按实入库。从年初预算编制及年中预算执行抓起,做到按实下达非税收入指导性计划,按实组织各项非税收入,切实做到非税收入不虚增、无水分,预计全年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17%,较上年下降8个百分点。二是乡镇税收按实缴纳。以调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为契机,明确依据乡镇辖内实有税源组织收入,严禁划税、引税及擅自制定税费优惠政策。截止11月底,乡镇完成国税13819万元,地税1380万元,数据上虽然较上年同期减少4603万元,但是如果剔除上年虚增约8000万元及实施地方返还优惠政策等因素,仍有较大幅度增长。三是税收收入应退尽退。截止11月底,残疾人就业增值税退税1530万元,软件增值税退税423万元,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29828万元,不仅做到了当年退税无欠账,还消化上年未退税收1004万元。截止11月底,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030万元,增长11%,在岳阳六县市中收入规模和质量均排名第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比达84.2%,比上年同期提高9个百分点。

(二)财力做强。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通过做实财政收入,借助财税体制,用活财税政策,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劵资金2.42亿元,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9761万元。二是大力挖掘增收潜力。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调整原有砂石开采模式,组建国有砂石公司,创新工作思路,加强财政监管,截止11月底,已实现砂石收入净财力6.18亿元。三是堵塞税收流失漏洞。通过政府主导、税务主查、部门配合,加强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全年预计减少退税近3000万元;通过“发票有喜”摇奖活动及成立个体税收征收组,激活城区及园区零散税收征收。

(三)支出做精。坚守民生底线,全面提升群众幸福感。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着力补齐民生短板,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截止11月底,全市各类民生支出17.5亿元,增长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4.8%。一是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工程。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实施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工作。截止11月底,共拨付扶贫资金2824万元,其中教育扶贫250万元,健康扶贫200万元,易地搬迁扶贫500万元,社会保障兜底扶贫392万元,产业扶贫117万元,金融扶贫590万元。二是优先保障教育支出。安排资金4290万元,实施全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投入资金610万元,支持幼儿园建设,扩大学前教育普及范围。落实资金4305万元,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实施基础教育标准化工程,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拨付资金1137万元,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及免学费补助,提升学校办学质量。拨付各类助学金767万元,资助辖内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完成学业。三是进一步强化社保兜底工作。拨付资金4761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每月分别达到420元、252元,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拨付资金12300万元,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及时兑现。拨付资金18700万元,顺利启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大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财政补助力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二连增”。拨付资金2191万元,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孵化基地建设和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政策。四是积极发展医药卫生事业。拨付资金15600万元,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以奖代补、公立医院改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补助资金,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安排资金247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补助标准由420元提高到450元。五是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安排资金3213万元,大幅提高合并村及社区运转经费保障标准,提高在职村干部基本报酬,统筹提高离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改善村级组织办公条件。六是全力保障民生实事项目。安排资金22787万元,重点兑现职级职务并行、公车改革、绩效奖励、财政供养人员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提标等利民政策。新增资金3155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全额安排及公用经费提标。安排资金2958万元,用于环境卫生整治、农村规范建房、防汛救灾及麻石塑料砖厂烟花爆竹治理等市委市政府明确的民生实事项目。

(四)体制做活。一是搞活园区经济。及时调整和出台循环经济产业园财税优惠政策,截止11月底,循环经济产业园实现税收8.8亿元,同比增长58.7 %。二是调整乡镇财政体制。推动新一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乡镇财政保障水平,实现乡镇公共服务相对稳定,严格管控乡镇政府债务。参照市直部门标准,建立基本保障机制,教师干部工资上收;建立税收激励机制,支持乡镇财源建设;规范乡镇财税管理,杜绝挖税引税,乡镇税收收入全面恢复真实面目。三是理顺征管机制。依托罗城财税所,国地财三家深度融合,实行“互派人员、协同合作”的办税模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财税合署办公”。推进非税票据电子化。电子化机打票据使用覆盖率达85%以上。同时,落实了全口径预算管理、透明预算制度、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等各项改革。

(五)管理做细。一是从建制上下功夫。制定了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市级财政支出管理、工业园区绩效考核、税收保障、征管经费补助、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一系列办法,并已全面出台实施。二是从监管上下功夫。全面落实财政预决算公开制度,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督”,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工作,认真组织扶贫资金及清理“吃空饷”专项检查。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管采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管评分离”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体制,降低财政风险。三是从绩效上下功夫。围绕实施透明预算、规范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债务管理、控制供养人员、加强国库库款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等工作重点,从完善制度、加强领导、分工落实、绩效考核等关键环节入手,规范财政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高理财水平和财政运行绩效,在2017年度全省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汨罗市被评为A级,排名第23位,奖励资金400万元。

2017年财政部门做了一定工作,总体来看,预算执行和财政改革情况较好,但也面临不少困难,突出的是: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刚性支出压力不断加大,园区优惠政策亟待调整,政府债务规模持续扩大,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及工作措施

根据中央省市的有关要求,结合2018年财政收支形势,2018年财政政策重点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盘活存量资金,推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计划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94100万元,同比增长7%。财政支出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提高基本支出保障标准,大幅压减专项支出,重点保障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单位运转、民生实事及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大专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计划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48000万元,2018年支出计划4800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计划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108971万元。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计划9305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592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计划

2018年收入计划200万元,支出计划200 万元,收支平衡。

具体方案待省、市计划会后,结合我市经济发展计划确定草案,再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为确保2018年财税工作目标的实现和预算的顺利执行,我们将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加强改善调控功能。密切跟踪和准确把握经济走势,调整园区地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适度扩大政府投资规模,灵活运用奖补、贴息、债券、政府采购等政策和资源,引导撬动民间投资,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转型发展。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坚决制止为片面追求收入增幅、排名而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继续改善财政收入质量,巩固做实收入成果,推动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增长。 

2、更加注重统筹和整合,集中保障重点需求。进一步强化政府预算全口径大统筹,所有非税收入实行预算统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加大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力度。清理整合各类专项资金,深入推进实质性整合。严格执行汨政办函[2017]124号文件精神,加强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基本支出结余资金、项目支出净结余和超期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由市财政一律收回后统筹安排使用。 

3、更加注重公开和绩效,提高财政运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上级财政关于建立透明预决算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部门公开主体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机制。预算公开实行同一平台集中公开,建立健全过程管理。同时要按照“互联网+监督”平台的相关工作要求,对列入其民生资金项目公开目录的项目资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定期按要求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对所有市级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中。 

4、更加注重预防和管控,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的底线。重点加大对平台公司借款和政府支出责任的管控力度,建立平台公司目录清单,对平台公司债务余额实行动态监控。加强PPP、政府性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融资渠道风险管控,优化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响应、分类施策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各位代表,完成2018年预算和财政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对财政工作的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振奋精神,认真工作,为建设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