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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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汨罗市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市长信箱对汨罗市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标题: | 汨罗市教师职称 |
来信人: | 张如 |
来信时间: | 2025-04-01 17:05:26 |
内容: |
请问汨罗在编教师认定中级二级教师后,如果后续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是否可以按照初次认定一样工作三年直接申请中级一级 |
回复部门: | 市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 | 2025-04-08 16:30:46 |
回复内容: | 关于张如在市长信箱留言办理情况的回复: 尊敬的张先生:您好!留言已收悉。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服务中心将来信转交至汨罗市教体局,汨罗市教体局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3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115号)文件精神,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度考核(含试用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大中专毕业生,可按要求进行职称初次认定。 一、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可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认定职称。初次认定中级职称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认定“助理”级;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3 年及以上(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 年及以上的,可减 1 年),可认定“中级”; (2)获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认定“中级”。 二、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同等对待。 三、已通过认定取得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后续取得更高层级的学历,可按规定继续申请职称初次认定。 教师职称认定申报工作细则,可在湖南省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教体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4月7日与您电话联系,当事人表示问题已解答。如有疑问,请联系教体局人事股办公室电话:07305181897。 汨罗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