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汨罗市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市长信箱对汨罗市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 标题: | 关于请求协调解决高家坊镇六丰村(川山坪镇麓凤寨村)自来水入户费用及组织统筹问题的建议函 |
| 来信人: | 邓滔 |
| 来信时间: | 2026-01-06 16:06:47 |
| 内容: |
尊敬的汨罗市政府领导: 我是汨罗市高家坊镇六丰村陈家冲组的一名村民,现就我村自来水入户工程中存在的收费、组织统筹缺位等问题向您反映,并恳请政府协调解决,确保惠民工程真正落到实处。 我村地处河道两侧,多数村民居住于砂石山地,地质条件特殊,自建水井常年供水不足,严重影响日常生活。2025年下半年,村里实施了自来水入户工程,这原本是期盼已久的民生好事,然而在实际推进中却暴露出以下问题: 一、收费政策不透明,村民负担过重 根据高家坊自来水厂发布的《入户管网建设费及相关事宜公告》,居民用户需缴纳2200元/户,但仅包含20米内管道材料与安装,超出部分需自行承担。我村多数村民居住分散、地势复杂,从主管道接入家中的距离普遍超过20米,今日自行测估算费用高达一万元以上,远超普通家庭承受能力。与此同时,相邻的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杨桥村在实施同类工程时,居民仅承担开户费,未额外收费。两地政策执行差异显著,令村民感到不公。 二、基层组织宣传组织工作不到位,影响工程惠民效果 据了解,自来水主管道工程虽已完工,但村干部、镇干部未能及时、主动向村民宣传告知该惠民工程的具体政策、报装流程及费用情况,也未组织有需求的家庭统一登记、集中办理。村民只能自行打听、零散申请,导致信息不对称、办理效率低,且无法通过集体协商争取更合理的收费方案。若村镇能提前统筹、积极协调,统一收集需求并与自来水公司对接,不仅能减轻村民负担,也能提高工程实施的整体效率,真正体现“惠民”初衷。 为此,我们恳请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
我们相信,在政府的重视与推动下,自来水入户工程定能真正成为“暖心工程”“民心工程”,让我村村民早日用上安全、稳定、负担得起的自来水。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此致 敬礼! |
| 回复部门: | 市水利局 |
| 回复时间: | 2026-01-13 10:09:51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反映的入户管网建设费用相关诉求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水利供水服务保障工作,第一时间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核查核实,现就相关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及后续工作安排回复如下: 关于入户管网建设费用收取事宜,我局严格监督指导供水单位依据《湖南省农村集中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商〔2015〕523 号)文件规定执行。该办法第十七条明确要求:入户管网建设费用包含入户管道(不超过 100 米)的管材、水表、闸阀、管路附件等材料设备费,以及土建、安装等相关施工费用。同时,结合供水单位已在政府相关部门备案的《高家坊自来水厂入户管网建设费及相关事宜公告》(详情可通过 “湖南汨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公众号查询),当前执行的入户管网建设费标准为:20 米范围内收费 2200 元,收费标准合规透明、有据可依。 为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后续我局将督促供水单位加强与您所在村委会的对接沟通,加大农村集中供水开户建设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通过多渠道向群众清晰告知收费依据、标准及办理流程,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理解、监督与支持,祝您生活顺利! |
| 再次反馈: | 感谢对收费政策的说明。但回复未能充分回应本人建议函中的核心关切: 政策差异问题未解答:未对与长沙望城区在同类工程中收费政策差异大、群众感到不公的问题予以说明或协调计划。 基层组织责任未落实:仅提及加强宣传,未就村镇组织统筹缺位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机制,如统一收集需求、集中对接办理等。 期望贵局能进一步调研,推动政策协调、明确基层职责,让惠民工程真正公平、便民。 感谢重视。 |
| 再次回复: | 您好!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持续关注与监督。您在反馈中表示对之前的回复“基本满意”,并就有关收费依据等问题进一步关切。我局高度重视,现结合高家坊自来水厂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再次进行说明如下: 一、关于高家坊水厂收费依据与性质说明 高家坊自来水厂是我市采用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建设运营的供水项目,其建设、运营及维护均由项目公司——湖南汨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规定,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费(即您所反映的“入户管网建设费”)已纳入“重要专业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水企业与用户在公开透明、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确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发改部门。我局作为供水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职责是监督供水单位做好供水服务。 二、关于2200元收费的合规性与透明度 经调查,该公司在项目运营前已通过公示栏、村委会通知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了《高家坊自来水厂入户管网建设费及相关事宜公告》,明确20米范围内收取2200元,包含DN25管材、安装及相关税费,超出部分按实际协商收取。 三、下一步工作 水利局主管领导通过现场调研、电话沟通等方式多次与高家坊水厂负责人、川山坪镇党委政府负责人进行对接,要求高家坊水厂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参照市内其他水厂做法,进一步完善入户收费方案;要求川山坪镇党委政府加强组织调度,对有自来水入户愿望的群众全面调查摸底,分片区制定管网延伸方案,测算资金需求,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并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群众知情并积极主动推进自来水管网进村入户。如您对收费仍有疑问,或需开具规发票,可随时联系该公司或我局进一步协调。 感谢您对汨罗供水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 再次回复部门: | 市水利局 |
| 再次回复时间: | 2026-02-04 10:2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