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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要求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局适当调整烟花爆竹限,🈲放政策。
来信人: 王虎彬
来信时间: 2026-04-27 23:48:44
内容:

要求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局适当调整烟花爆竹限,🈲放政策。

烟花爆竹全面禁放既不符合法治统一要求,也难以满足民众文化传承与民生需求,同时与当前精细发社会治理趋势相。在法治框架下,结合各地治理能力,生态环境,民俗需求,实施分区域,分时段,分品类的有序解禁,具备充分的法治依据,生熟的管控条件和广泛的民意基础。

通过科学划定 管控范围,严格规范燃放规则,强化全流程安全监管,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既能有效化解安全,环保隐患,又能传承传统民俗文化,回应民众诉求,提升治理效能,实现民俗传承,民生保障。安全管控,环境保护的多方共赢。建议相关部门依法优化烟花爆竹管控政策,屏弃全区域全时段禁放模式,推行有序解禁,精准管控,让传统年味回归民众生活,推动社会治理更具温度,更人性化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26-05-07 15:41:38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要求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局适当调整烟花爆竹限,禁放政策问题的留言收悉。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服务中心将来信转交至汨罗市人民政府,汨罗市人民政府立即责令市城管局局调查处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现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的依据

  根据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区域时限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汨政告〔2025〕5号,MLDR—2025—00003),我市已明确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划定了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区域(如新市街社区、瞭家山社区、武夷山村等多个村社区及镇区)。该通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目的是保障公共安全、预防火灾隐患、改善空气质量,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现实必要性。

  二、关于您提出的“分区域、分时段、分品类有序解禁”建议

  您关于在法治框架下实施精准管控、兼顾民俗传承与安全环保的建议,我们充分理解。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承载着民众的文化情感。我市现行政策并非“全域全时禁放”,而是采取了划定区域、限定时间、明确品类的分类管理方式,体现了对安全、环保、民俗等多方面因素的平衡。具体来说:

  在划定的禁放区域内(如重点村、社区、镇区),全年禁止燃放;

  在非禁放区域,市民仍可在遵守安全规范的前提下燃放;

  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时段,全市统一禁止燃放。

  三、关于政策优化与精细化管理的方向

  您提出的“科学划定管控范围、规范燃放规则、强化安全监管”等建议,与我们当前的工作方向是一致的。我市城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将持续关注政策执行效果,结合大气环境质量、消防安全形势、群众反馈意见等,适时开展评估。如确有必要进行区域、时段或品类上的调整,将依法按程序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并发布更新通告。

  四、关于政策的理解与执行

  我们理解您希望“让传统年味回归”的诉求,同时也必须坚持公共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底线。目前政策已在保障安全、减少污染的前提下,为市民保留了合规燃放的空间。我们建议您在燃放烟花爆竹时,选择非禁放区域,遵守安全燃放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感谢您的来信。

  事后已多次联系市民,均无法接通,如有疑义请拨打我单位电话5112234。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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