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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中心集贸市场方以停水停电胁迫业主交纳不认可的押金和管理费
来信人: 金雨
来信时间: 2026-05-15 09:17:29
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我是汨罗市中心集贸市场的一位业主。
市场管理方以胁迫本人和经营户交8000元押金和4800年管理费,来停水停电。
我之前打12345投诉,商业局领导回访电话说明:市场方停水停电是没有交电费。而不是以交8000押金和4800年管理费为要胁。
而市场方的回答恰恰相反,只开通三天水电,现在三天已过,又要停水停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任何个人,单位,政府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方式催交管理费。
业主逾期不交管理费,物业只能起诉/仲裁,无权停水停电。
供水、供电是供水公司、电力公司的权利义务,物业只是代收,无权私自断供。
请求市领导为民做主,不要让这种以停水停电的事由来胁迫业主交纳不认同的押金8000元和管理费4800元。
也不要让这种明显违法的事在汨罗发生。
2026年5月15日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商务粮食局
回复时间: 2026-05-27 10:14:10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投诉及诉求已收悉。我公司作为原中心集贸市场(现转型升级为“罗城邻里中心”)管理方及项目牵头单位,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停水停电胁迫缴费”问题的调查核实

  经调查,您的门店位于罗城邻里中心负一楼生鲜超市区域(已租赁商户经营),目前市场处于试营业阶段(预计2026年6月正式开业)。白云商贸公司作为该区域的市场管理方,为规范用电用水安全,引入了智慧账户管理系统,实行“先充值、后使用”的预付费模式。

  1.并未发生“人为胁迫性停水停电”行为。

  您反映的“断水断电”情况,经核实,系其租户未及时办理水电智慧账户开卡充值,导致系统在过渡期结束后自动切断水电,并非市场管理人员人为关停。白云商贸公司曾在投诉人5月11日经“12345”热线首次反映问题后,临时设置三天过渡期,但承租商户在过渡期内仍未完成充值,故系统依规则5月15日自动执行。经业主于5月16日到白云商贸公司市场管理办公室办卡充值后,系统已恢复水电供用。该机制对所有商户一视同仁,并非针对投诉人个人,更非以停水停电为手段催缴押金或管理费。

  2.我公司明确要求白云商贸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利用智能系统设置障碍)将缴纳押金、管理费与正常水电供应挂钩。对于已按预付费模式开通正常缴纳水电费的商户,必须保障其水电通畅。对于费用争议(如保证金、管理费等),应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绝不允许变相停水停电。

  二、关于8000元押金及4800元管理费的说明

  上述费用的收取,系白云商贸公司经业主委员会集体讨论同意并公示后实施,目的在于提升市场经营秩序与消费者信任度,并非针对投诉人的不合理收费。具体构成及用途说明如下:

  关于履约保证金(5000元): 该费用用于规范商户跨品类经营、短斤少两等行为,督促商户遵守《市场管理公约》。若商户经营期内无任何违规行为,退场时将全额无息退还。

  关于秤具及电子屏使用押金(3000元): 市场为根治短斤少两问题,统一配置了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打封条的合规秤具及配套电子屏,总价值约3000元/户。该押金用于保障设备完好,商户退场时设备无损则全额退还,管理方同时免费提供设备的维修、维护服务。

  关于市场管理费(4800元/年,暂收): 该费用用于市场升级后的运营、保洁、安保、垃圾分类等管理成本。目前为暂收性质,年度结束后将向所有商户公开收支明细,如有结余按比例全额退还。多数商户已同意并缴纳。

  我公司认为,上述收费具有商业合理性与程序合法性,但收费方式不得与水电供应强制捆绑。并已督促白云商贸公司进一步完善收费说明,做好与投诉人的沟通解释工作。

  三、处理意见及后续措施

  为妥善解决您的诉求,维护市场整体稳定,我单位已采取以下措施:

  1. 保障系统水电供应,不设任何前置条件。

  水电供应是商户经营基础保障,明确市场管理方不得要求商户必须先签订管理协议或缴纳押金、管理费。

  2. 组织专项调解,厘清费用争议。

  我公司针对市场管理方收取管理费及押金事宜牵头召集市场业主、商户、白云商贸公司、业主委员会代表于5月14日召开了专项协调会。投诉人如对押金及管理费仍有异议,可暂缓缴纳,双方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3. 加强管理方合规监督。

  我公司作为属地管理方,将定期检查白云商贸公司的收费及服务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违法催缴。同时,督促其完善智能水电系统的规则公示,确保商户清楚知晓充值流程与断电边界。

  5月15 日、5月16日,我公司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您的诉求反映了市场升级过渡期常见的矛盾。我们理解您对经营自主权的坚持,也请您理解市场统一管理的必要性。水电是经营的基本保障,您依法获得水电供应权利是必然的;押金和管理费是市场秩序的契约基础,双方需尊重实际情况,平等协商。

  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司将持续履行职责,既保障商户合法权益,也维护市场整体秩序,努力将“罗城邻里中心”建设成为规范、诚信、繁荣的现代化市场。

  湖南恒茂商业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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