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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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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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湖南省汨罗市2Ⅹ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项目拆迁苗木补偿不公!举报信! |
| 来信人: | 闵思瑶 |
| 来信时间: | 2026-05-16 21:03:26 |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本人实名反映汨罗市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本人房屋、附属杂物房及房屋周边苗木补偿问题。尤其是本人多年栽种、养护的苗木,在未逐棵清点、未分类评估、补偿金额明显偏低的情况下,被低价打包补偿,严重损害本人合法财产权益。
一、基本情况
本人房屋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双桥村吴家组。
房屋性质:农村合法自建房。
经确认及实测:
本次拆迁中,房屋、杂物房、宅基地、搬迁等相关补偿金额合计为80万元。
此外,本人房屋周边及宅基地、自留地范围内,有多年栽种、养护的桂花树、银杏树、枇杷树、板栗树、茶树等苗木约50棵,均属本人合法财产。
但上述苗木并未与房屋一并处理,而是由同一批相关人员分两次前来征收、清除。本人认为,该做法存在程序不规范、补偿依据不充分的问题。
二、苗木补偿明显过低,且程序不透明
本人房屋周边苗木并非普通杂树,而是多年成材树木及经济作物,具有实际财产价值和经济价值。
但在征收过程中,相关人员未对苗木逐棵登记、拍照确认、分类清点,也未向本人充分说明苗木数量、品种、规格、单价及补偿依据。
最终,约50棵多年苗木仅打包补偿6800元。本人认为该金额明显偏低,无法体现苗木实际价值,也缺乏充分、合理的计价依据。
本人最主要的诉求,是要求对苗木补偿进行重新核查,而不是单纯争议房屋拆迁补偿金额。
三、本人诉求
本人请求上级部门依法核查并处理:
审查房屋拆迁与苗木征收分两次处理的程序是否合法、规范;
本人承诺:以上情况真实,房屋、杂物房及苗木情况均可现场核验。如有需要,本人愿意配合提供照片、现场位置、邻里证明及其他材料。
恳请上级部门依法调查核实,督促相关部门重新核查苗木补偿及相关补偿金额,纠正苗木补偿偏低、程序不透明等问题,维护群众合法财产权益。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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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白水镇 |
| 回复时间: | 2026-05-25 09:18:58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实名反映汨罗陕煤2×100万千瓦工程项目征收过程中存在程序违规、补偿不公等相关问题的举报信件我镇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您反馈的诉求,第一时间核实项目征拆相关工作情况,现就您反映的问题逐一书面回复如下: 一、工作职责说明 本次汨罗陕煤2×100万千瓦工程项目征拆工作中,白水镇人民政府负责政策传达、群众沟通、矛盾协调等辅助工作。房屋征收丈量、苗木尺寸测量、补偿核算定价等专业性征拆业务,均由汨罗市自然资源局征拆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法定流程执行。我镇在收到您的反馈后,立即对接征拆服务中心核查相关情况,全程跟进复核评估工作,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二、针对信访问题逐项回复 (一)关于反映“签订合同后全部收回,群众无纸质凭证、程序违规”的问题 经核查,本次征拆工作严格规范执行征收流程。工作人员在签约现场,已向您及本组被征收群众当场发放房屋征拆补偿明细表、苗木补偿明细表,表格明确标注房屋、苗木、附属设施等全部补偿项目、计价标准、核算金额,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征收安置合同统一归档留存,并非刻意收回不发放,群众手持的补偿明细单据为个人留存凭证,具备核查效力。 (二)关于反映“苗木尺寸核算偏小、补偿标准过低、补偿不公”的问题 1. 补偿政策依据 本次苗木补偿,严格遵照汨政发〔2024〕1号《汨罗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执行,依据文件附件2《苗木、花卉补偿标准》、附件3《果园、茶园青苗补偿标准》核定价格,全程合规合法,无随意压价、违规套价行为。(补偿安置文件中的附件2、附件3详见附件1) 2. 苗木尺寸及计价说明 针对您反馈的银杏树、金桂树、香樟树、板栗树、枇杷树等苗木,经市自然资源局征拆服务中心专业人员现场勘测,结合政策标准判定:文件明确规定苗木胸径达到20cm及以上、高度1米以上,统一执行同一档位补偿标准,不按超出尺寸额外加价、不区分苗木品种定价。因此您苗木中胸径30cm、40cm、60cm的树木,统一按照20cm以上合规档位计价,完全符合政策要求,不存在刻意缩小苗木尺寸核算、恶意压价的情况。 3. 二次现场复核评估结果 收到您提出的异议后,我镇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镇、村工作人员上门,对您家中苗木开展二次实地复核评估,逐一完成清点、丈量与重新核算。经核实,前期征拆评估统计的苗木数量确实存在疏漏,存在少统计情况。依据现行征地补偿相关标准,经镇村多方协调商议,由镇、村共同出资给予您2000 至 3000 元差额协调补偿。 针对您提及的板栗树清除问题,为项目合规施工范围内正常清表作业,清表前已完成清点登记与补偿核算。 4. 市场估价与官方补偿金额差距说明 您自行估算的市场价格148500元与官方核定补偿金额差距较大,原因如下:本次征地青苗补偿并非苗木收购买卖,不按照市场交易价格计价。根据汨罗市官方补偿政策,苗木补偿仅用于弥补苗木移栽、搬运、人工损耗等基础成本,苗木所有权仍归您个人所有,施工清表后您可自行移栽、处置苗木,故此官方补偿价格与市面苗木售卖价格存在合理差距。 三、后续工作说明 若您对本次复核结果、补偿政策仍有疑问,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白水镇人民政府咨询,我镇工作人员将为您逐条解读政策、核对明细;您也可直接前往汨罗市自然资源局征拆服务中心,申请专业人员现场答疑。 感谢您对我镇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与反馈,我镇将持续优化服务流程,耐心做好群众解释沟通工作,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特此回复。 白水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