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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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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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投诉汨罗市国际广场法恩莎卫浴霸王条款 |
| 来信人: | 维权市民 |
| 来信时间: | 2026-06-01 10:35:43 |
| 内容: |
投诉事项: 商家以预付款名义收取费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还,存在霸王条款及虚假承诺行为,请求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并责令退款。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26年4月19日在汨罗市国际广场法恩莎卫浴门店选购卫浴产品,双方约定购买浴室柜2个、花洒2个、马桶2个,预估总价8500元。店员以“锁定优惠价格”为由,要求缴纳3500元订金,本人当场支付并签署订货单(附照片)。 争议焦点如下: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消费者权利、减轻自身责任的规定,且需对商品退换条件履行明确告知义务。商家在未告知“不退”条款、未提供商品的情况下,单方扣押预付款,涉嫌强制消费及霸王条款。 诉求:
附件1:微信图片_20260601105455_426_118.jpg |
| 回复部门: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回复时间: | 2026-06-12 15:33:15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投诉汨罗市国际广场法恩莎卫浴霸王条款”的来信已收悉,现经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泉市场监管所核实处理后,回复如下: 收到投诉工单后,我局高泉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于2026年6月3日致电投诉人了解情况,并赴被投诉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2026年6月19日,在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泉所组织下,双方进行了现场调解,达成如下协议:1、被投诉人向投诉人退款2800元;2、投诉人不在其它政务热线再次对此次消费的事情进行投诉举报;3、投诉人不再以此次消费的事情提出其他诉求;4、投诉人不在其它的任何平台传播与此次事件相关的图片及视频,不对被投诉人造成舆论影响;5、上述退款通过工作人员微信转账方式支付;6、投诉双方协商一致,投诉人对处理结果无异议。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