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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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汨罗市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市长信箱对汨罗市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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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呼吁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消除狗患 |
| 来信人: | 左先生 |
| 来信时间: | 2026-07-14 13:22:42 |
| 内容: |
港鑫龙城小区,一大型犬只经常性在无主人跟随的情况下在小区内四处游荡、严重威胁小区业主人身安全,业主们怨声载道,不断向物业投诉。物业除了上门劝阻狗主人、劝阻无效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之外,无其它任何合法手段处置这只狗。物业公司、社区、街道办、派出所等多次反复上狗主家沟通劝阻,每次沟通过后,狗主人就将狗送到乡下呆几天,风头过后又带回小区,几年过去了依然如故,捕狗队来了也因为这只狗有狗证而不能抓捕,问题也就一直没解决。难道堂堂政府这么多强有力的职能部门,竟然奈何不了一只狗吗?如果真奈何不了这只狗,不可能连狗主人也奈何不了吧?强烈呼吁相关职能部门能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解决港鑫龙城小区里这只狗的问题。 |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 回复时间: | 2026-08-12 11:37:26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小区养狗未牵绳、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已责成归义派出所联合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上门对养狗户进行劝导,并向其明确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携犬出户必须佩戴犬牌并系犬绳,无论是否持有狗证,遛狗不牵绳均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予以警告或者罚款。物业公司也表示将加强小区内文明养犬的宣传力度。 如您再次发现遛狗不牵绳等违规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及时出警处置。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汨罗市公安局 202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