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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社保方面新政策需解惑 |
| 来信人: | 小老百姓 |
| 来信时间: | 2026-07-24 09:17:02 |
| 内容: |
最近得到一个消息,国家出台新好政策,不知道是否属实,特咨询贵局,望解惑! 以下内容摘自网络: 2011年6月30日之前参保的人员,是指在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这一身份带来了一项关键的政策优势,主要体现在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处理上。 核心政策优势:“延缴5年+一次性补缴”通道 根据国家规定,这部分人群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先延缴,后补缴:首先延长缴费5年。如果延缴后总年限仍不足15年,剩余的年限可以一次性补缴,缴满后即可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 2. 与“新人”的区别:与此相对,2011年7月1日后首次参保的人员(“新人”),若到龄时缴费不足15年,只能逐年继续缴费至满15年,不允许一次性补缴。 举例说明 情况一(需补缴):某人2010年参保,退休时缴费8年。他将先延缴5年至13年,然后一次性补缴剩余2年,凑满15年。 情况二(无需补缴):某人2008年参保,退休时缴费12年。他延缴5年后,总年限达到17年,已超过15年,届时直接办理退休即可。 请问上述政策是否为真?本人于1993年参加工作,原单位从1996年开始帮我缴纳社保,直至2007年单位改制,我们普通职工下岗后断缴,请问适合此政策吗? |
| 回复部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时间: | 2026-07-28 17:26:36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社保方面新政策需解惑”的来信已收悉,我局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周密已于2026年7月24日16时与您电话联系并就您关心的社保政策问题予以详细解答,您表示已知晓。后续相关事项您可致电0730-5222022直接向工作人员咨询了解,工作人员将及时为您做出解答。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