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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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本次发布的黄金佳园小区收取物业费相关说明,我们全体业主提出以下抗议 |
| 来信人: | 黄金佳园业主 |
| 来信时间: | 2026-09-10 14:14:28 |
| 内容: |
关于本次发布的黄金佳园小区收取物业费相关说明,我们全体业主提出以下抗议: 第一,小区延期交付已达4年有余,此前多次由新市街道办协调均仅给出“正在推进”的模糊回复,始终没有明确的具体时间表,我们对项目推进效率表示严重不满,要求立即公示当前项目剩余工程量、具体验收节点、明确的最终交付日期,逾期未公示的,我们将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行政不作为。 第二,关于公共费用收取,我们提出三点要求: 1. 在小区正式交付、业主收房之前,所有公共区域产生的水电、电梯运维等费用应由建设方或资产管理人承担,不得向未收房的业主分摊任何费用,因为所有业主没有收到任何逾期交房的违约说法及赔偿; 2. 交房后若需向业主收取相关费用,必须先公示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费用核算明细,及业主大会/业委会的同意文件,否则我们有权拒绝缴纳; 3. 费用收支的公开细则必须明确:每月15日前公示上月收支明细,包含每笔支出的凭证、金额、用途,接受全体业主核查。 请街道在收到本回复后7个工作日内协调相关方给出正式答复,否则我们将集体向上级省信访部门、住建部门反映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黄金佳园业主 2026年9月10日 |
| 回复部门: | 新市街道办事处 |
| 回复时间: | 2026-09-17 10:39:24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为保障黄金佳园小区交付验收,新市街道办事处、市相关部门、资产管理人及责权人召开了多次会议,后续项目建设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市里已于本月8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并成立了以主管城建的副市长为指挥长的工作专班,拟在年底以前完成1、5栋的交房办证,10月份启动另外4栋的后续复工复建工作。 二,收取相关费用主要是为了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转,收取的费用主要是用于小区公共区域内的电费,水费,电梯运行及维护费用,今后收取的费用会做到收支两条线,财务账目公开透明,随时接受业主的监督。 汨罗市新市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