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体系保障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建筑等行业管理;推进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并负责建设档案建档工作。
2、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负责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工程安全生产的投诉;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责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建筑安全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参与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项目安全报监备案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费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参与辖区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承担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辖区内清理拖欠工程款职责。
4、参与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监督等工作;负责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工程质量投诉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内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社会评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建筑企业季度统计报表收集上报工作。
6、贯彻执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对本辖区内施工企业资质申请与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进行现场核查。
7、贯彻执行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承担推进建筑节能职责;负责建筑节能减排检查工作;指导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及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建筑材料应用情况检查工作。
8、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职责,组织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10、负责市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资控制等进行监督管理。
11、参与辖区内市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广场、供热、供水、排水、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厂及其他市政设施工程等)监管工作及其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的指导、监督工作,检查计划的执行;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的管理、统计、推进工作;负责与市城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建投、市交通运输局等对口单位的业务来往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预算公开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0个。局本级、城建管理监察大队、风景园林管理处、城建档案馆、燃气管理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中心、城市路灯管理所、环境卫生管理处、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汨罗江风光带管理中心。其中局机关本级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余二级机构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包括:《预算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共计十张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年度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我部门2018年度预算总收入7247.84万元,比2017年预算总收入减少1178.31万元;本年预算总支出7247.84万元,比2017年预算总支出减少1178.31万元。收支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响应政府号召,厉行节约公用经费开支。
2、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入预算7247.84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其中:经费拨款6217.7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47.71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47.29万元、其他收入0.04万元、上年结转35.03万元。
3、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支出预算724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7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146.14万元。
基本支出4238.13万元,占59%;项目支出3009.71万元,占41%。
4、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865.48万元。收入6865.4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中:经费拨款6217.7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47.71万元。
5、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开预算当年拨款6865.48万元 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750.11万元,主要是因为遵循上年项目支出逐年递减原则。
⑵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865.48万元。收入6865.4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中:经费拨款6217.7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47.71万元。支出6865.48万元为城乡社区支出。
6、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38.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55.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78.59万元、津补贴1044.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4.8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7.9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6.81万元、工伤保险22.24万元失业保险14.08万元、残疾人保障金37.03万元、住房公积金26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1万元;公用经费568.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87万元、印刷费13.07万元、水费4.41万元、电费8.82万元、邮电费13.07万元、差旅费61.35万元、维修(护)费4.37万元、会议费21.98万元、公务接待费44.51万元、工会经费17.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9.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9.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7万元。
7、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为21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7.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6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95.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063.84万元。原因主要为:1、燃气行业下乡整治检查监督等所需用租车费在专项中列支。2、路灯所2台高空作业车,1台工具车费用。3、建工办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工具车的维修费用正常运行费用。4、环卫专用车辆运行费在专项中列支。2017年决算数据没有填报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机关本级今年预算数为0元是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公车已上交。
8、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9、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本部门局机关本级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6.98万元,比2017年增加3.44万元,原因为2018年定额标准提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179.60万元,比2017年减少96.33万元,原因为人员减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风景园林管理处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3.97万元,比2017年增加62.61万元,原因为人员定额标准提高。
②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2018年度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支出4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0万元。
③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8年我局系统整体支出7247.8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3009.71万元,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④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其他用车16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城管、环卫、园林等单位的生产生活专业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