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汨罗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统计局   日期:2024-11-0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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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汨罗市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730-5255033。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年来,我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各线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

  (二)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完善了民主决策制度,对关系我局工作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公示和论证,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三)提高公开水平。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精确规划、标准建设,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通过中国汨罗网等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及信息,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和便民信息,公开我单位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成员信息,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利地促进了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单位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坚持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公示原则,确保单位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内容。

  一年来,公开了单位的管理职能及其人事分工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等信息。对外公开了最新工作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重大事项、新出台的措施、各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及办事制度、有关股室的办事注意事项等。

  2024年度,我单位门户网站更新信息44条;受理网上信访件2件,市长信箱1件;受理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1件,及时回复和办结率均达100%。

  (二)公开的形式。

  一是在干部职工大会、民主生活会、主任办公会议等会议上对单位重大事项、经常性工作、阶段性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实行公开。二是在办公区域内设置公示牌、宣传栏。三是通过电视台、报社、刊物、时刻、微信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我单位中心工作和交办工作情况及成效。四是将政府门户网站及局域网作为我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主要途径,在本单位网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设立了查阅场所。五是通过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4年,我单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有关申诉案件。

  六、工作改进

  2025年,我单位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规范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流程,使信息形成到发布过程有章可循,切实把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专业性。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我市人防工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