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城市公益性绿地(道路附属绿地、广场绿地、街头游园、防护绿地、区域绿地)的乔、灌、花、草的日常维护管理、规划设计、建设项目设计会审、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砍伐、移植树木、占用绿地的审批、巡查、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绿化“绿线”的划定和绿线控制,负责城区道路绿地、广场绿地、街头游园、科研基地、植物园等园林绿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2、负责协助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强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与省、市级园林式单位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3、负责园林绿化等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社会宣传普及工作;参与拟订市城区园林绿化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编制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制定市城区园林绿化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考评实施细则,为全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活动开展提供指导服务。
4、负责建立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数字化信息系统和开展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园林绿化作业社会化工作。
5、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科学研究、城区古树名木保护等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大型花卉展览、城市绿化周、城市鲜花工程和节日氛围营造等活动实施的事务性工作。
6、完成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设的二级机构,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以上主要职责,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设七个内设机构:1.综合办公室;2.财务室;3.绿化管理股;4.苗圃科研所;5.考评综合室;6.工会;7.党建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属于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设的二级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的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总计在职人数36人,退休人数15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收支总预算581.6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73万元,增加1.88%,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性福利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收入58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1.6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81.6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73万元,原因主要是职工工资性福利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支出预算581.6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2.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去年增加10.73万元,原因主要是职工工资性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较去年减少20万元,原因主要是政府拨款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81.62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5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29%。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41%。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49%。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47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81.3%。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8.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93%。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1.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9.78万元,公用经费61.84万元。
(二)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2023年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万元:绿化管养项目15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3.6万元,降)5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接待开支较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会议费预算3.6万元,拟召开30次会议,人数40人,内容为党建工作会议、干职工大会、班子成员会议等;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拟开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情况,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1.7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161万元,服务类72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主要用于用于园林绿化及抗旱洒水,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58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62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的第23张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150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包含绿化管养项目150万元,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2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