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镇

机构名称

三江镇

办公地址及电话

汨罗市花桥十古公路三江镇政府

0730-5340001

负责人

胡宁

办公时间

夏季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冬季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

  • 机构概况

  内设机构:

  党风廉政绩效考核组、党建组、项目申报推进协调组、机关后勤组、财税组、乡村振兴卫生健康组、农业大面组、环境卫生组、应急安全组、水源保护综合执法组、政法综治组、国土林业组。

  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2.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乡镇职责,承担省人民政府颁布的乡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省、市人民政府赋予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等法定职责和赋权职责。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3.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凝聚力、战斗力。

  4.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5.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区域内的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民政优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人武、自然资源等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态保护、社会救助、扶贫助残、殡葬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着力优化农村人居坏境;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向家洞、兰家洞、八景水库水质及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区域内的社区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6.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依法依规承担市直部门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承办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对承接、承办事项直接受理、独立办理、全权行使、落实到位、服务到位。

  7.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应急体系和网格化管理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8.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促进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村、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9.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