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屈子祠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屈子祠政府   日期:2024-11-25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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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使公众便捷、准确地获取屈子祠镇人民政府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制订《屈子祠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屈子祠镇人民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汨罗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汨罗市人民政府编制的《汨罗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汨罗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汨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公开目录(网址:http://www.miluo.gov.cn/25221/25222/25225/default.htm)上公开。此外,还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之外的政府信息,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条例》规定和所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加工或制作、搜集等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汨罗市屈子祠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汨罗市屈子祠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此表附后)。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依申请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提出,申请形式有当面申请、信函、传真、邮箱、市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将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及时将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邮寄到汨罗市屈子祠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

  (三)申请补正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可公开的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答复时限

  本机关自收到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六)收费标准

  本机关免费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可以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三、不予公开的内容

  本机关不予公开的信息,将依据《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有关规定执行。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汨罗市屈子祠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办公地址:汨罗市屈子祠镇政府

  联系电话:0730-5320002

  邮政编码:414400

  电子邮箱:578800129@qq.com

  受理时间(工作日):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汨罗市屈子祠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

汨罗市屈子祠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其它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索取号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申请。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