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要河道管理的通告》的解读说明
制发《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要河道管理的通告》的说明:
为加强河道管理,提高公民保护意识,维护公共利益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对湄江、友谊河、罗江、桃林河、白水江、芭蕉江、沙河、白沙河、洪源洞河、兰家洞河、黄谷市河、木屯冲河、双江口河等十三条主要河道管理范围进行科学合理划定,并就有关事项制定本通告。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