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2332211/2024-2167161
  • 统一登记号:MLDR-2024-00002
  • 发布机构:汨罗市人民政府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24-02-05
  • 信息时效期: 2024-03-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文号:汨政告〔2024〕1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来源:汨罗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4-02-05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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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DR-2024-00002 

 

汨政告〔20241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杜绝火灾亡人事故发生,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331日。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三、整治内容

(一)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方面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方面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广告牌方面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园区、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及时开展全面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园区、各级各部门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亡人及有影响火灾责任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公告。

 

 

汨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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