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财函〔2016〕26号
对汨罗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
答 复
吴站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基层派出所的警力和办案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基层派出所运转经费和办案经费预算安排的问题,根据政法单位体制改革文件精神,近年来,我市财政在财力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确保了将政法经费纳入全额预算。对公安、干警的工资、津补贴、特岗津贴优先全额安排,并以综合预算的办法,保证了人平35000元/年公用经费的到位,办案用车按辆平30000元/年予以保障安排,实际工作中,对大案要案的办案经费往往也予以临时性追加,确保了公安部门日常运转和办案需要。
公安机关前些年由于建设原因有所欠账,但近两年财政加大了对政法部门化债的支持力度,2014年对公安下拨化债专项资金40万元,2015年将赌球案收入返还2190.8万元支持公安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安部门的建设需要。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6月1日
承办负责人:周金霖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何 恋 0730-522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