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5-14

汨罗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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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财函〔2016〕22号

对汨罗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

答    复

龙志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采取得力措施努力化解学校债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3年下半年我们组织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债务进行了认真清理,并在教育局建立了学校债务台账,截止2013年底,我市中小学校负债累计近3亿元,其中绝大部分是“初中工程”“校安工程”等学校项目建设的配套设施建设形成的。这一问题如不及时有效解决,势必严重影响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此,2016年市委常委会(汨常〔2016〕4号)研究教育工作会议纪要中提出,成立教育化债领导小组。建立控债化债机制,要严格执行2014年市政府决议决定,对各级各类教育债务要界定清楚,认定准确,分级负责;要锁定旧债,不准产生新债。“谁举债,谁担责,追谁责”。要从长远考虑教育债务,不能影响教育发展,不能成为学校包袱。要创新思路化解教育债务,根本办法是充分整合教育资源,做大教育资产,建好教育融资平台,与银行合作,或采取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实现教育化债。

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今年我市发行置换债券资金时,将教育1.3亿元债务进行置换,现正在进行置换审核。这样,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教育部门债务压力。

我们相信,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扶持,教育债务危机一定会在近年内逐步得到化解,教育债务风险一定会得到有效防范。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5月30日

承办负责人:周金霖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谭艳辉  0730-5228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