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交建字〔2017〕31号
对汨罗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3号建议的
答 复
李志旗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修建村级循环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建议的问题在全市农村公路中普遍存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在“十一五”通村公路规划时,国家的政策是“一村一路”。主要是建设通往村部或学校的主要道路,并未对村与村之间的公路网进行规划,另外在修通村公路时各村各自为战,对相邻路段相互推诿,都不愿意出钱出力,两种原因造成断头路的现象。这种情况市交通运输局和通村办早已发现,在2015年就对这种性质的公路同其他的还需修建的公路一起进行了调查,并做好了规划,于当年呈报了通村公路“十三五”规划,一旦计划下达。国家承担的资金将得到解决。关于断头路的承建问题,我们也会在计划下达后与当地人民政府进行协商,做通工作,解决问题。
从今年起省厅对此类问题已开始下达计划,今年已安排计划11km,但计划中都已明确线路、位置,不能挪用,对于其他路段会逐年下达,逐步解决。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7月3日
承办负责人:何 颖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于 辉 0730-5238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