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汨罗市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2号议案的
答 复
许德琼代表:
您提出的《请求进一步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加大对国有林场支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至2015年9月底,我市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我市两个林场明确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功能定位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全市生态安全。两个林场共计核定全额拨款的公益事业编制52名,编制内人员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国有林场改革为实现“国有森林资源增加、林场职工增收、发展后劲增强,确保林场和谐稳定”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针对各位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我们谨作出如下答复:
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将我市国有林场基础建设全面纳入汨罗市地方发展规划并积极争取尽快实施。充分运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林业局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优惠贷款(如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湖南森林提质增效示范项目贷款)的支持,结合林业相关项目(如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秀美林场建设项目,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等)资金,加快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林场基础设施水平。
二、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我们积极申请和利用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贴和森林抚育补贴项目资金,分年度,有规划、有步骤地对林场林相进行改造,发展阔叶树林,增强森林景观和生态效果。
三、积极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努力争取和利用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和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秀美林场建设等项目资金,大力引导林场发展多种经营、转变林业产业发展方式、实现林场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鼓励职工通过承包、租赁、入股等形式参与特色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国有森林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林药、林果、林菌、林下养殖等产业,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依托国有林场森林风景资源大力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产业,建设 “森林人家”,促进职工家庭创收致富,构建和谐秀美林场。
感谢您对国有林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7月12日
承办负责人:向桂福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设军(1378798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