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答复市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122号提案的函
汨罗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向姣平提出“关于提高企业科技含量,提升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建议”,由工信局主办,涉及建议四部分内容,答复如下:
建议1,关于完善行政审批和市场准入制度
当前正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规范简化办事流程,明确权责关系,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降低市场准入门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建议2,关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
市政府正在制订相关政策文件《汨罗市工业企业招商引资暂行办法》。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并给予奖励。
1、新获批国家及省级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企业。
2、新入园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3、获得国家专利、转让引进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的企业。
建议3,关于建设服务性政府,提升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2017年以来,我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汨罗市鼓励企业主板上市若干政策规定》(汨政办发【2017】23号)、《加快汨罗循坏经济产业园区“二次创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汨政办发【2017】39号)和《汨罗市支持工业企业十条措施》(汨政办发【2017】38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以此来助推我市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建议4,关于提高民营企业融资扶持力度
2017年,我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汨罗市支持工业企业十条措施》,其中提高企业融资扶持力度的措施有以下几条。
一、鼓励银行业实行名单制管理。
鼓励金融机构分类支持重点工业企业,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对面临暂时流动性困难的重点工业企业不降低现有授信额度;对资产负债率较高,但在警戒线以下的重点工业企业不降低信用等级;对出现清偿性风险,但长期盈利能力强、技术先进的企业,不搞“一刀切”式抽贷。每年对全市金融单位支持解决企业流动性资金困难问题进行评审,对支持力度大,帮扶企业解困明显的金融机构给予2—10万元奖励。
二、建立银行恶意抽逃惩罚机制。
建立银行恶意抽逃贷款和财政存款挂钩的联动机制,银行对工业企业的恶意抽贷、压贷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所有奖项评奖资格,且由市财政部门转出两倍于抽贷额的财政性存款。
三、设立工业企业续贷基金。
对当年销售收入增幅达20%以上、税收基数50万元以上且增幅15%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当年新增流动资金银行贷款,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的50%给予贴息,单户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鼓励企业多元化质押。
鼓励工业企业采用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商标权、订单等质押贷款,工业项目贷款较上年每增加5000万元,奖励5万元;经批准的市内信用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为市内工业企业每新增担保(放贷)贷款5000万元,奖励5万元。
五、设立工业企业发展基金。
落实《湖南省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湘政规〔2015〕18号),由市政府牵头组建汨罗市工业企业发展基金,以参股投资等形式支持企业扩大发展、创新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做大做实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等方式,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
建议5,关于加强民营企业的管理
一、深化企业帮扶成效。
由市级领导挂帅,从各相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帮扶重点产业和重点民营企业,制定对口帮扶岗位工作职责、选派干部量化考核办法,依照“围墙法则”“挂号销号”,严格执行项目责任制、重大问题交办制,定期召开企业帮扶交办会,全力化解企业发展难题。
二、开展企业综合指标考核。
对全市各工业企业根据行业类别开展综合考评,考核内容主要涵盖生产总值、税收贡献、用工及人才培训、信贷融资、安全生产、社会贡献度、科技创新、招商引资、守法诚信等。对行业排行前列的优质企业在项目资金扶持、土地政策优惠、财税奖返、用工及人才培训等方面进行大力扶持,推动优质企业做大做强。
汨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7月21号